简政放权!证监会优化公募基金产品注册机制,大力发展权益投资

2019年10月,证监会决定开展公募基金产品注册机制改革优化工作,对不同基金管理人申报的常规产品适用差异化的注册流程,分为快速注册和常规注册两类。

来源:wind

2019年10月,证监会决定开展公募基金产品注册机制改革优化工作,对不同基金管理人申报的常规产品适用差异化的注册流程,分为快速注册和常规注册两类。

具体而言,对诚信及合规风控水平较高、中长期投资业绩突出的基金管理人申报的常规产品将实施快速注册,大幅提高注册效率,同时坚持“监管姓监”,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于未纳入快速注册机制的其他常规产品,注册工作也将明显提速,并进一步规范注册流程,充分释放公募基金行业活力,支持行业提升服务投资者和实体经济能力。

公募基金注册改革四大亮点

一、证监会实施公募基金常规产品分类注册机制,不同基金管理人适用差异化注册安排

证监会决定在2013年公募基金产品注册制改革基础上,自2019年10月起实施公募基金常规产品分类注册机制,对不同管理人申报的常规产品适用差异化注册流程,分为快速注册和常规注册两类。适用快速注册机制的基金管理人合规风控需满足总体监管要求、单类产品中长期业绩较为突出;适用产品范围包括主动权益类、被动权益类、混合类,债券类等4大类常规产品,不包括含有创新属性、需宏观审慎管理的基金产品。

二、纳入公募基金快速注册机制,审核周期拟压缩2/3

纳入快速注册程序的常规产品,原则上取消书面反馈环节,大幅提升注册效率,权益类、混合类、债券类基金注册期限不超过10天、20天、30天,比原注册周期缩短2/3以上,远低于法定6个月注册周期。

三、同步提高常规注册机制产品的审查效率

对未纳入快速注册机制的常规产品,证监会进一步规范产品注册流程,常规产品采取滚动申报方式,权益类、混合类、债券类基金注册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0天、40天和75天。上述改革措施推出后,常规注册机制产品注册效率提升约1/3。

四、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产品注册质量

在大力落实简政放权的同时,证监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专项抽查复核工作小组,督促相关基金管理人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一旦发现差错、遗漏、误导性陈述、故意隐瞒创新属性等问题,立即停止相关基金管理人适用快速注册机制,并对公司及相关人员追责。

同时,强化日常监管,组织证监局适时开展现场检查,对基金管理人出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计入诚信档案,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暂停适用快速注册机制,上述两种情况都将影响下一年度评价。

此外,近年来部分基金管理人集中大量申报同质化产品,重募集轻管理,基金规模大进大出,不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证监会将在事中事后监管中,加大力度引导基金管理人规范相关行为。

进一步简政放权

此前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其实施规定,自2014年8月8日起施行。《办法》的修改内容重点包括,公募基金产品的审查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FOF正式纳入基金类别等。

此次在公募基金产品注册制改革基础上,继续优化公募基金产品注册机制。

据了解,推进公募基金产品注册机制改革优化是证监会大力推进简政放权的重要举措。早在今年9月,证监会在京召开的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工作座谈会上,就提出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12个方面重点任务,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从接近监管人士处获悉,“监管此次改革的核心思路是简政放权、坚持市场化导向、更好保护投资者权益,引导行业着眼于长远,注重合规和风险管理,做长跑的管理人,更加突出中长期基金产品的投资业绩,有利于促进行业机构提升资产管理能力。”

上海证券创新发展总部总经理、基金评价研究中心负责人刘亦千表示:“本次公募注册改革最核心的思路是大力发展权益,合规发展债券。”

刘亦千认为,债券品种相对权益资产更加单一,导致债券基金产品差异比较小,换句话来说,债券基金并未形成一种强者恒强的高竞争势态。

“所有的政策导向都遵循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引导管理人提升主动投资管理,注重中长期投资,希望资管行业能真正回归投资本源,最终是服务投资者需求,服务实体经济。”上述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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