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宏观】央地财税改革推进,调节区域收支均衡

今年财政政策是我国稳增长的重要抓手,调节不同地区财政收支更加均衡,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升税收收入较弱地区稳增长的财政空间和积极性。

作者:平安证券研究所宏观组 陈骁/魏伟/郭子睿

来源:宏评债论

平安观点

第一, 该方案旨在保持中央和地方现有财力格局相对稳定的前提下,调节不同地区财政收支更加均衡,缓解部分地区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后所面临的财政运行困难,从而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能够进一步落实落细。这也就意味着当前中央并未将财权大力分配给地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短期依然会继续存在。

第二,保持增值税“五五分享”比例稳定。94年分税制改革后,中央和地方对于我国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的分享比例并未发生调整。《方案》再次提及只是确定营改增23年过渡期到期后,继续保持增值税收入划分“五五分享”比例不变,有助于稳定地方政府的预期。

第三,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整体来看,中央和地方各自分担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总比例未发生变化,但不同地区的分担比例有所变化。对于增值税分享额较高的地区通常经济发展态势较好,将会额外承担部分其它地区的退税负但。这样有助于降低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地区的留抵退税支出压力,从而使得全国不同地区的财政收支变得相对更加均衡。

第四,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消费税征收由中央向地方转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短期内不会导致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大幅增加。消费税征收方式由生产环节转向销售环节有助于平滑消费税的区域不平衡。消费税基由出厂价转为零售价,在不改变税率的前提下,会导致消费税税收额度有一定的提升。但由于目前并未公布具体的税率细节,对行业的具体影响还无法估量。

本周市场重点

本周国务院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该方案旨在保持中央和地方现有财力格局相对稳定的前提下,调节不同地区财政收支更加均衡,缓解部分地区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后所面临的财政运行困难,增强地方应对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能力,从而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能够进一步落实落细这也就意味着当前中央并未将财权大力分配给地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短期依然会继续存在不过,今年财政政策是我国稳增长的重要抓手,调节不同地区财政收支更加均衡,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升税收收入较弱地区稳增长的财政空间和积极性。具体来看如下:

第一,保持增值税“五五分享”比例稳定。1994年分税制改革将增值税中央和地方共享比例设定为3:1,营业税归地方所有。回顾营改增之前的10年(2005-2015),我国增值税规模与营业税规模的比例大致在1.6~2.5倍的区间,年度均值为2倍。综合考虑增值税和营业税,中央与地方的大致比例为1:1,也即“五五分享”。2016年营改增后,我国将增值税的央地共享比例由3:1 改为中央分享增值税的50%、地方按税收缴纳地分享增值税的50%,并设置2—3年的过渡期。这也就意味着在94年分税制改革后,中央和地方对于我国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的分享比例并未发生调整。《方案》再次提及只是确定营改增2—3年过渡期到期后,继续保持增值税收入划分“五五分享”比例不变,有助于稳定地方政府的预期

第二,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具体来看,留抵退税金额的中央分担比例仍为50%保持不变,地方原本承担的50%由企业所在地全部负担(50%)调整为先负担15%,其余再由各地按上年增值税分享额占比均衡分担,然后由国库进行调节。这意味着,中央和地方各自分担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总比例未发生变化,整个地方政府支出留抵退税的总规模并未变化,但不同地区的分担比例有所变化。对于增值税分享额较高的地区通常经济发展态势较好,多为东部和沿海地区,那么也将会额外承担部分其它地区的增值税留抵退税。这样有助于降低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地区的留抵退税支出压力,从而使得全国不同地区的财政收支变得相对更加均衡此外,今年财政政策是我国稳增长的重要抓手,减轻税收收入较弱地区的留抵退税支出压力,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升其稳增长的财政空间和积极性。

第三, 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税收收入归中央所有。本次《方案》提出将部分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同时改革后的增量消费税收入归地方所有。由于具体调整品目采取逐项报批后稳步实施,这意味着消费税征收由中央向地方转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短期内不会导致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大幅增加。消费税是我国第四大税种,2018年底消费税占全国税收的比例为13%,未来如果全部归地方所有,将可能会显著提升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此外,消费税征收方式由生产环节转向销售环节有助于平滑消费税的区域不平衡由于产业集聚,如果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将会导致消费税被少数生产企业集聚的地区(沿海地区)征收;如果在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将会更加均衡的在全国消费地区征收,这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平滑消费税的区域不平衡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税目。本次《方案》提出先对高档手表、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等条件成熟的品目实施改革,但由于对金银钻石已经实现了零售环节征税,此次改革试点影响最大的行业为高档手表。不过从中长期来看,上述征收消费税的商品都会逐渐实施改革 ,尤其是高档消费品(如高档烟酒、高档化妆品、游艇等)及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如成品油、木制一次性筷子、涂料等)。税基由出厂价转为零售价,在不改变税率的前提下,会导致消费税税收额度有一定的提升。但由于目前并未公布具体的税率细节,对行业的具体影响还无法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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