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建光:完善LPR是利率市场化的重要一步

此次改革一方面促进利率并轨,标志着利率市场化迈出重要一步;另一方面有助于贷款利率下行,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作者:沈建光

来源:沈建光博士宏观研究

8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决定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8月20日,新LPR首次报价出炉,1年期报4.25%,较此前的4.31%有所下降;5年期以上报4.85%。此次改革一方面促进利率并轨,标志着利率市场化迈出重要一步;另一方面有助于贷款利率下行,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与原有的LPR形成机制相比,新的LPR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一是报价方式改为按照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点形成。其中,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期限以1年期为主;二是增加5年期以上的期限品种,为银行发放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贷款的利率定价提供参考;三是报价行在原有的全国性银行基础上增加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和民营银行,由10家扩大至18家;四是报价频率由原来的每日报价改为每月报价一次。

新的LPR形成机制通过将LPR与MLF利率挂钩,提升LPR的重要性,同时贷款基准利率淡出。目前我国仍存在贷款基准利率和市场利率并存的“利率双轨”问题。以往银行贷款主要参照的贷款基准利率多年不变,与市场利率显著分化;而LPR也与贷款基准利率几乎同步,无法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动情况。新的LPR定价机制形成后,贷款利率传导机制从“央行—贷款基准利率—贷款利率”变为“央行—MLF利率—LPR—贷款利率”,贷款利率与市场利率直接关联,标志着利率市场化迈出了重要一步。

同时,新的LPR形成机制还将提高利率传导效率,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2019年6月下旬以来,伴随包商事件影响消退,货币市场利率明显下行,但由于流动性出现分层,中小企业实际融资成本居高不下,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未改善。LPR形成机制完善后,央行明确要求“各银行在新发放的贷款中主要参考LPR定价,并在浮动利率贷款合同中采用LPR作为定价基准”,预计贷款利率将对前期市场利率的下行予以更多反映,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将有所下行。

笔者认为,未来货币政策的调整可能更多体现在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如MLF利率)的变动。7月经济数据疲软,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速较上月分别下降1.5、0.1、2.2个百分点。再结合信贷、外贸等数据,7月近乎全面弱势的表现再次验证了当前经济形势愈加严峻的事实。考虑到国内通胀压力暂时缓解、人民币汇率弹性增加,海外降息周期逐步开启,预计未来央行将通过下调MLF利率引导贷款利率下行,从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稳定市场信心。

不过,在笔者看来,利率市场化尚有一系列问题需要解决。一是,只有新增贷款按照LPR定价,存量贷款仍按照贷款基准利率定价。央行表示“为确保平稳过渡,存量贷款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此举无疑会削弱货币政策的边际效用,未来存量贷款如何向新定价机制过渡还有待明确。二是,存款利率仍然按照基准利率定价。近期央行行长易纲在采访中提及“存款基准利率仍将保留相当长的时间,以免出现存款大战”。根据其他国家经验,存款利率市场化,容易导致商业银行负债端出现较大波动。但若存款利率不动,银行资金成本或难下降,这可能会阻碍LPR利率的下行。因此,存款利率的市场化仍需探索,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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