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融小包总
来源:金融小包总
引:一样的危机,不一样的里子。两岸地方政府债务危机有何异同之处?且不论债务率谁多谁少,化债方案孰优孰劣,台湾地方政府编制的财政决算报告写得确实好、也详细。
一、苗粟县政府财政危机,债务违约
苗栗县位于台湾岛北部偏南沿海地区,面积1820平方公里,人口近六十万人,是典型的客家县,客家人占总人口的七成左右,约是闽南人的两倍。
产业上看,苗栗县山多田少,苗栗市更有山城之称。盛产茶叶、甘蔗、黄麻、青果等,也是台湾石油、天燃气的最大产地。头份镇的石化工业区是台湾北部石化工业中心。
政治上看,苗栗县在地理上分为海线、山线与中港溪三个地区。海线四乡镇闽南人居多,为党外及民进党在苗栗县的根据地;山线与中港溪以客家人为主,是地方派系的天下。苗栗县总体呈现地方派系,地域观念,宗亲力量,闽客情结,政党运作相互交织的社会政治格局,政治势力错纵复杂,选举竞争激烈。
2015年,台湾苗粟县爆发地方政府财政危机,当地政府举债超限,最高负债达676亿元,一度发不出并拖欠公务人员薪水,迫使苗栗县长徐耀昌直赴“中央”求援,经行政院,被列入财政接管地区。
2018年初,台湾苗栗县政府再次爆发性质更恶劣的财政危机,当地政府拖欠上百家厂商工程款没有能力支付。
二、苗粟县政府财政危机和债务违约的原因
#微观背景:苗粟县自身情况
2005年,苗粟县县长刘政鸿上任之初,苗栗县政府债务约202亿新台币(含公共债务、自偿性债务及潜藏性债务,名词释义见章节末)。刘政鸿执政九年,几乎每年都出现财政赤字,九年积累下来,苗粟县政府债务余额从202亿暴增至648亿新台币。
图一:2006-2014年苗粟县债务规模的趋势
图二:2014年台湾各县市债务规模(含潜藏性债务)
苗栗县在刘政鸿任内,强调大建设、大发展,大肆增加社会福利支出,地方政府长期浮编预算,再「调借」中央统筹分配款和专户资金,加上地方议会二十二年不曾删预算,造成长短债从2012年开始超过法定债限(台湾公债法),债务占财政收入比率达169.89%,每位县民平均负债七万多,居非六都县市第一,在全台仅次于高雄。
图三:2012年苗粟县财政收支结构为例
表一:台湾地方政府债务类型
债务类型
债务名称释义
备注
公共债务
依公共债务法规定,系指各级政府在其总预算及特别预算内,所举借一年以上及未满一年之非自偿性公共债务。
自偿性债务
自偿性公共债务,系指以未来营运所得资金或经指拨特定财源作为偿债财源之债务。 自偿性系指以贷款方式取得投资成本,并于营运期间向使用者收取费用,以供全部或部分偿付举借债务之支出或建设。
潜藏性债务
或为政府未来应负担的法定给付义务,系以编列年度预算方式支应,或属于未来社会安全给付事项,可藉由费率调整机制等挹注,因此与公共债务法管制政府融资行为所举借之债务不同。(注:主要系社保基金类型的支出)
1. 军公教人员退休金
2. 退抚基金新制尚未给付的
3. 劳工保险
4. 公教人员保险给付
5. 国民年金未提存准备
6. 军人保险未提存准备
7. 农民健康保险未来保险给付
8. 各级政府积欠的健保、劳保等
#宏观背景:台湾整体的债务危机
台湾从“中央”到地方政府的财政危机及债务恶化某种程度上说是民粹主义导致的,和中国大陆因为分税制及地方政府举债大搞基建形成地方政府巨额政府债务完全是不同逻辑。
上世纪90年代,台湾告别了经济高速增长期后,“政府”赚钱能力在不断削弱,花钱的速度却在与日俱增。在2000年台湾第一次政党轮替前,台湾的财政状况相当良好,1998及1999两年政府财政收支甚至还有剩余,但之后就开始入不敷出。2000年时台湾未偿债务余额只有2兆7,085亿元台币,占前3年度GDP平均数的28.9%;2008年台湾第二次政党轮替时后,未偿债务余额就增加到4兆3,749亿元,占前3年度GDP平均数的33.6%。每次换党执政后,台湾的债务就大幅跃升,台湾政治民主化二十年,仅“台湾中央政府”的债务余额就暴增11倍,而同期GDP仅增长2.3倍。
相比起中国大陆举债是为了搞基建,台湾举债却是为了增加社会福利支出。由于台湾两党民主选举,从中央到地方,候选人和议员向选民大开社会福利和降税许诺,叠加台湾人口老化极其严重,近些年台湾经济不景气又直接影响税源(台湾公共预算项下最大税源系个人所得税,参见:台湾各级政府债务管理的经验(上);但!台湾财政最大收入来源是台湾央行,参见:台湾央行怼财政的背后:贫富悬殊、产业停滞和被割韭菜的民众),而社会福利支出居高不下,举债成为了一种必然。
三、台湾的债务化解方案
为处理苗粟县当地政府积欠上百家厂商工程款没有能力支付的事件。台湾行政院牵头,国有的台湾银行建立了一个专项融资平台,出资42亿元,用以向厂商购买其手中的苗粟县政府欠下的应收账款,解决往来厂商资金燃眉之急,但厂商须自己负担4%利息,贷款期限为4年,4年之后仍需苗粟县自己财政来解决这笔往来款。
除此独立事件之外,苗粟县的巨额地方债务化解方案在报台湾“中央政府”后,最终处理仍旧是以自身化债为主基调。
表二:苗粟县第一次提交债务化解方案后的中央地方博弈
苗粟县诉求项目
苗粟县政府提议
台湾行政院反驳
公务员薪水拖欠
自身没能力解决,提请行政院协助解决
不回应,驳回,不要动辄以公务人员领不到薪水给中央施压
提供百亿新台币的纾困基金
财政缺口达百亿,迫在眉睫
协助解决地方政府无效支出导致的债务没有理由,驳回,苗粟县先诊断自身财政结构和债务问题
财政整改方案
已执行取消不必要的建设项目,削减公务人员福利等
力道可以再猛一点,重新提交财政整改方案
节省开支方面:第一、时任县长的徐耀昌决定暂缓十五项重大工程;第二:逐步取消免费中小学营养午餐;第三:调降高于法定标准的生育津贴,从每胎三万四降到六千六;第四:减少公务人员的津贴,警察和消防人员的超勤津贴;第五:缩减民间社团补助。
开拓财源方面:第一、出售一块价值约40-50亿元的土地;第二、前任县长刘政鸿任内兴建的惠民的客家圆楼、客家园区等七大场馆,开始不再免费,而改为征收门票。第三:苗粟县政府还挂牌出售距离高铁站约一百米的原用以政府办公的环保局新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