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奶牛”又变“拖累”!长安福特被罚1.6亿后,长安汽车大跌4%

近日,长安福特用实际行动又向大众表演了一出“利润奶牛”变“拖累”的故事。

近日,长安福特用实际行动又向大众表演了一出“利润奶牛”变“拖累”的故事。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显示,目前该局将对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实施纵向垄断协议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对长安福特处以罚款1.628亿元。需要指出的是,长安汽车持有长安福特50%股权(其是长安汽车和美国福特公司的合资汽车公司),此举的出现必定会对长安汽车产生不小影响。

这不,周三早盘,长安汽车的股价便直线下跌,盘中最高跌幅达到7.36%。截至收盘,跌幅为4.42%,报于6.49元,最新总市值为311.69亿元。

(行情来源:富途)

那么,下面就来看看,长安福特是怎样从“利润奶牛”摇身一变“拖累元凶”的?

违反《反垄断法》被罚1.628亿元

首先,还是从这个最近的“涉嫌垄断”的事情说起。

据公开资料显示,2013年以来,长安福特在重庆区域通过制定《价格表》、签订《价格自律协议》及限定下游经销商在车展期间最低价格和网络最低报价等方式,限定下游经销商整车最低转售价格,涉嫌违反《反垄断法》中的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的规定。

实际上,在调查过程中,只要长安福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相关行为,例如——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或者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那它就可以符合《反垄断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豁免情形。但长安福特,并未能提供证据证明相关行为。

至此,市场监管总局认为,长安福特剥夺了下游经销商的自主定价权,排除、限制了品牌内的竞争,并实际削弱了品牌间的竞争,损害了相关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而依据《反垄断法》,将对长安福特处以上一年度重庆地区销售额4%的罚款,也就是1.628亿元。

而针对市场监管的1.6亿元罚款,日前长安福特回复媒体称:

“长安福特完全接受这个决定,过去长安福特在这个方面的工作没做好,现在已经按照国家相关部门和法律要求做了大量整改,在横向和纵向垄断竞争方面都按照国家要求做了一系列部署。”

如此一来,结合长安汽车今日在二级市场大跌4%的走势来看,长安福特这一出被罚款的举动,从某种程度而言,无疑是一种“拖累”的表现。

“利润奶牛”变“业绩毒奶”

事实上,除了此次因罚款拖累母公司之外,长安福特此前业绩大幅下滑也影响了长安汽车的业绩表现,甚至颇有“利润奶牛”变“业绩毒奶”的意味。

据2018年财报显示,报告期内长安汽车营业收入663亿元,同比下滑17.14%;归属净利润6.81亿元,同比下滑90.46%;扣非净利润亏损31.7亿元,为近20年来的首次亏损。而今年一季度,长安汽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0.96亿元,远低于2018年同期的净利润13.9亿元。

(资料来源:wind)

从原因来看,长安汽车业绩的下降,主要受销量大幅下滑的影响。

2019年,除新款福克斯外,长安福特全系车型销量均在下跌,旗下中级轿车蒙迪欧、金牛座两款车一季度总销量仅为0.48万辆。

此外,据公司自愿性披露的销售数据显示,2019年1-3月,共销售44.88万辆,去年同期为65.83万辆,同比下滑31.8%;其中长安福特降幅尤其明显,2019年一季度为3.68万辆,去年同期为13.05万辆,同比下滑71.8%。

而对于此,长安直言不讳地在财报中指出,“投资收益大幅减少,主要系合营企业长安福特的投资收益大幅减少所致”。

那么,为何长安汽车业绩被长安福特严重拖累?

据汽车行业分析师表示,“长安对于合资公司的依赖是国企的通病,长安福特的下滑也不是从今年开始的,问题早在几年前就开始积累。”而通过数据来看,长安汽车在2016年的净利润达102亿元,其中长安福特贡献了90.7亿元,占比高达90%。但是在2017年,长安福特销量下滑12.3%,直接导致上述数据分别暴跌至71亿元和60亿元,同比减少30%。

至此,再结合前文所提到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1.6亿元处罚来看,这对本来就处于业绩大幅下滑的长安汽车来说,可见又是一场新的“拖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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