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000681.SZ)跌停,版权概念股还能继续涨停吗?

哪些是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提升之后必然带来的“用图不便”?

作者:正逸

来源:东方财富网

近日,视觉中国将人类史上首张“黑洞照片”印上水印公然在网上公布,并注明“此图仅限于编辑用途,如用于商业用途,致电或咨询客户代表”,随后引爆各界对于图片版权问题的讨论。

股价一字跌停

4月12日,视觉中国开盘一字跌停报收25.2元/股,封单超40万手,同时有众多公募基金踩雷。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共有248只基金持仓视觉中国,持仓股数合计1.32亿,占流通股比例为42.46%,占总股本比18.82%。

公司官网介绍称,视觉中国是一家国际知名的以“视觉内容”为核心的互联网科技文创公司,视觉中国成立于2000年,2014年在深圳交易所上市。视觉中国介绍称,该公司在线提供并每日更新超过2亿张摄影图片、设计素材及超过1000万条视频素材和35万首音乐素材,其中平台提供的内容超过2/3为自有或独家内容。

随着视觉中国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数字版权午后集体拉升,光一科技、华媒控股双双封板,安妮股份、汉邦高科、新华网冲高。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计划4月12日视觉中国将有3.88亿限售股上市流通,如果按照公司4月11日收盘股价28元来算,解禁市值约108亿元,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5.39%。据称,此次解禁是五年前视觉中国借壳远东股份所定向增发的股份。

黑洞照片引出版权争议

4月10日,人类历史上首张黑洞照片发布,一时间成为网上热议的话题。随后有人发现,在视觉中国网站上,这张黑洞照片却被标注版权为视觉中国所有。视觉中国在图片说明中提到:“此图是编辑图片,如果用于商业用途,请致电或咨询客户代表。”

尽管随后视觉中国将图片说明改成了“此图片是编辑类图片,不得用于商业用途”,并将来源标明为欧洲南方天文台(TheEuropeanSouthernObservatory),但网络舆论仍旧沸沸扬扬。

视觉中国将一幅公开发布的照片列为自有版权,如要使用则需要向视觉中国支付费用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有媒体致电欧洲南方天文台,其回复表示视觉中国的这种版权主张不合法,欧洲南方天文台从未,也不能将他们的图片版权转让给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并且,视觉中国从未就黑洞图片联系过他们。

当天下午,共青团中央通过微博爆出在视觉中国里发现了标注了版权所有的国旗和国徽的图片。

此外,视觉中国还相继遭到新华网、人民日报的质疑。新华锐评表示,视觉中国连国旗、国徽都明码标价,不能简单一句审核不严就搪塞过去。保护版权是社会共识,但不能为了利益滥用版权,以版权之名,图利益之实。

人民日报也发文称,避免版权保护陷入“黑洞”,与提倡版权付费一样重要。随后周四晚间,天津网信办深夜约谈视觉中国网站负责人,责令该网站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彻底整改。

随着事件的发酵和网站遭到约谈,视觉中国于周五凌晨在微博发布道歉声明,表示已采取措施对不合规图片全部下线处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愿关闭网站开展整改;并在周五早间发布公告称,尚不能准确预计整改完成并恢复服务的时间。

视觉中国十年起诉逾1.2万次

天眼查数据显示,2009年至今,视觉中国主体公司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侵犯著作权”、“名誉权纠纷”、“侵犯作品复制权纠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等为由发起诉讼案件高达12000多件。

据报道,这些被起诉的企业集中在金融领域,其中不乏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等大型银行;腾讯、微博、互动百科、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企业也未能幸免。

另据报道,星瀚律师事务所通过提取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部4万余件著作权民事一审案件判决书发现,涉及摄影作品的纠纷案件所占比例约为14%。而在这些摄影作品纠纷案中,视觉中国为最常见的“维权”主体之一,以16.56%的案件占比位列第二,仅次于优图佳视。

商业模式受质疑

视觉中国为何发起那么多诉讼案?网友认为这可能是其独特的盈利模式。据网友称,视觉中国会先搜图,再电话联系,然后穿越执法,追溯费用,甚至借此获得客户。从2014年开始,视觉中国加大了对作品侵权案例的诉讼力度,2017年达到最高水平。有人把这种靠官司盈利的模式指责为“盗图碰瓷”,“打维权比卖图更挣钱”。去年,经纬中国创始管理合伙人的张颖就曾发朋友圈抨击视觉中国是“勒索的商业模式”。

尽管公司的商业模式及受争议,公司财报却显示其经营成果并不差。公司半年报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4.81亿元,同比增长25.84%。其中,“视觉内容与服务”为公司核心主业,其收入较2017年同期增长33.73%,占上市公司总收入的82.64%。同时,截至2018年中,已经获得公司视觉内容授权的国内客户已超过十万量级,公司的合作客户数比2017年上半年增长48%,图片内容每日被阅读达十亿次量级。

不过也有不同的观点,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焦阳表示从法理上来说,视觉中国的确存在审核不严等种种问题,但其代表摄影师依法维权却挑不出什么法律上的毛病,对于被维权的媒体或机构来说,它扮演的或许就是一个版权流氓的形象,但对摄影师群体来说,视觉中国毫无疑问是他们的维权骑士。

此外,人民日报也在微博发文表示,当版权保护成共识,没有人否认摄影作品有著作权。但对著作权是否成立和商业模式能否经得起推敲仍存有疑问。在该条微博的配图中,写有“不敢配图”四个大字。

三大图片网站都关停整改

随着图片版权问题的发酵,周五上午,包括全景网络、东方IC、视觉中国在内的三大图片供应商网站均关闭,稍晚东方IC已能打开,其余两家网站仍处于关闭状态。

周五上午,国家版权局在官方微信和官方网站同步发布公告表示,将把图片版权保护纳入即将开展的“剑网2019”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图片市场版权秩序。要求各图片公司健全版权管理机制,规范版权运营,合法合理维权,不得滥用权利。

厘清法律问题才是问题所在

在大家纷纷对视觉中国的做法群起攻之的时候,央视网发表文章表示,吐槽归吐槽,但是还得回归法律的标准,厘清问题所在:哪些是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提升之后必然带来的“用图不便”?哪些是以视觉中国为代表的中国图片霸主“占山为王”带来的问题?把讨论“带上道”,才能促进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进步。

央视网在文章中谈及关于图片知识产权遇到的四种法律问题。其中第一点指出,《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创新、创造性的劳动。视觉中国直接将他人的logo图案做了矢量图、打上水印,其中没有“创造性劳动”,当然不能享有著作权,视觉中国拿这个“盖戳卖钱”本身就是对著作权的侵权。

同时针对一些微博官微质疑自己企业的大楼和产品被拍摄后怎么成了人家的知识产权,央视网表示,其实,商品、大楼本身并不产生摄影作品的著作权,相反在拍摄过程中,摄影师是付出创新性劳动的,包括光线调整、明暗对比等,所以“二次拍摄”会产生著作权。并且,拍摄带有商标的产品,并不侵犯商标权。相反,因为拍摄是创造性劳动,反而产生了著作权。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员李俊慧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国旗、国徽及其图案的使用有很多法定限制要求,不得用于商业目的是其中最重要的限制要求之一。因此,不具有独创性的含有国旗、国徽或其图案的图片,不满足作品的要求,不受著作权保护,也就不得据此收取费用。除此之外,涉及到企业商标或是有清晰人物肖像的图片,如果是用于新闻媒体的编辑图片,即使未获得人物肖像权或所有物权也是不存在侵权的,只要不涉嫌诽谤。但是,如若未征得同意即用于商业用途则明显涉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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