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个税专项扣除申报是天使还是魔鬼?

岁末年初,国务院、财政部和税务总局陆续颁布了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办法,2019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端和自然人APP隆重上线。然而,在填报专项扣除时,出现两个热点问题: 一是房租扣除要填报房东身份和房产信息,客观上导致副作用:

     岁末年初,国务院、财政部和税务总局陆续颁布了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办法,2019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端和自然人APP隆重上线。然而,在填报专项扣除时,出现两个热点问题:

   一是房租扣除要填报房东身份和房产信息,客观上导致副作用:原来隐瞒房租收入的房东如果要配合租客填报,则将被迫暴露收入可能引发新税负,在坊间引起强烈反弹,房东扬言要扣除就必须加租,租客纠结是否放弃申报。

   二是输入自己的身份信息,却发现自己早已经“被发工资”——个人信息早已被人利用来偷税的暗箱操作也被迫暴露出来。

     究竟专项扣除申报是天使还是魔鬼?

     笔者认为:

     关于房租涨租一说,的确冲击了现有的隐性房租市场,对于已经显性化的房租市场并没影响,因为,通常要租客幵发票,则双方约好去房屋租赁所办备案登记,按行规是由出租方(房东)承担税负的。对于隐性房租市场不外乎有两个:第一类是单位出租宿舍给员工,第二类是公开市场,房东不报税不幵发票。针对第一类,税务当局并不去追究单位出租宿舍是否要补交税款问题,只关注出租的事实,并用以专项扣除。第二类,则是隐性租房市场显性化问题,按照显性租房市场的税收负担规则,是应该由租客承担的,当然如果双方一起消化就更好。   甚至有人说,个税专项扣除房租扣除是一个恶政,国家让出小利而换取税负增加的暴利。实际上,偷税是不是应当?税收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公平,就是我交税你交税大家一样交税,可是,社会对偷税者宽容,其实是对交税者利益的侵蚀,同样的房子,交税一个价,不交税另一个价,这是不交税者对交税者构成最大的不公平。表面上看,这次扣除造成房东税负增加而转移给租房者,实际上,是共同构造了一个公平税负的环境。

      其次,自己的身份信息,却发现自己早已经“被发工资”问题。显然这是个人信息被利用问题,跟商事制度改革后,自己的身份证被人利用来注册公司自己却浑然不知相类似。本次个税申报是以身份证号码为唯一的纳税识别号,税收记录形成税纳税信用,最终将并入社会信用记录。最终,个人信用记录将成为个人在社会上最重要的无形资产。

     可以设想,当国家个人社会信用成熟后,再也没人愿意去隐瞒房租收入以及其他收入了,至少一个公平的税收环境会逐步形成。     当然,由于我国原来税制有名义税负高,实际税负低,选择性执法的弊端,随着税基的不断扩大,减税则势在必行了。让我们拭目以待。

20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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