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一个月,盒马鲜生再次道歉!

近日,有网友在微博上爆料,称12月1日在盒马鲜生上海金桥店购买了两听丽尔泰椰浆,到家后竟然发现该商品已经过期两个多月。

作者:商周君

来源:商业周刊

近日,有网友在微博上爆料,称12月1日在盒马鲜生上海金桥店购买了两听丽尔泰椰浆,到家后竟然发现该商品已经过期两个多月

新民晚报报道,12月5日与消费者胡小姐取得联系。胡小姐表示,12月1日上午,她在盒马鲜生上海金桥店购买了5件商品,总价为33.8元。到家后,她发现两听利泰尔椰浆(利乐砖)250ml规格产品的生产日期为2017年4月28日,保质期则为2018年9月28日。“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我之前也曾经在盒马鲜生内买过东西,却从来都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胡小姐拍照后,于12月3日上午将照片传上了微博。

上次“标签门”事件发生后,盒马鲜生CEO侯毅在微博发布致歉信,还宣布免去了上海区总经理职务。这次,距离上次的“标签门”事件还不到一个月,盒马鲜生竟又出现了过期产品。12月5日下午,阿里巴巴官方客服微博账号@阿里客服在胡小姐的微博下留言:“非常抱歉给您带来了不好的体验,经查,我们在11月27日追回了一批盗损商品,但门店第一次遇到盗损商品被归还的情况,经验不足,在处理过程中流程未参考标准流程,导致商品误上架销售。盒马将承担责任,进行十倍赔偿,后续我们将针对这一场景完善报损机制,感谢大家监督!”

阿里客服微博回复胡小姐

这个解释实属牵强。产品在9月28日过期,盒马方面于11月27日将产品追回,公司是否已对产品的保质期检查后,再将将商品上架?为何过期两个多月的产品,仍会有被上架销售的可能?后续如何杜绝类似情况继续发生?显然,对于阿里方面的表态,胡小姐不满意。事发后,消费者已向市食药监部门投诉,并等待调查结果。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购买到过期食品,商家应三倍赔偿,不足500元按500元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商家要求3-10倍赔偿,不足1000元按1000元赔偿。盒马鲜生在接受观察者网采访时表示,盒马已提出按每听1000元赔付上限进行赔付,但这一赔付方案并未获得消费者认可。零售专家顾国建表示,盒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已经提供了最高赔偿方案,如果消费者的索赔金额过高,商家也有权拒绝高额索赔。


市食药监部门已受理此事


12月6日,上海浦东市场监管局表示,已接到投诉,并以销售过期食品对盒马鲜生立案调查。盒马鲜生承认,这是其工作流程的瑕疵。目前,盒马鲜生内部也对整个流程进行了复盘,决定对于脱离门店管理视线的食品原料或成品,无论商品状态,一律在第一时间进行报损,不得二次上架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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