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占用资金成瘾,深交所“五策并举”重拳打击

受多重因素影响,从年初至今,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新三板挂牌企业都存在控股股东或实控人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至少有三家深交所上市公司因此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即被“ST” 。

作者:金色光

来源:金色光

     受多重因素影响,从年初至今,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新三板挂牌企业都存在控股股东或实控人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至少有三家深交所上市公司因此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即被“ST” 。对此,深交所“五策并举”重拳出击,对违规占用资金一事绝不姑息。

违规占用资金,3家深交所上市公司被“ST”处理!

    受多重因素影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愈发严重,但他们也为此付出了较为沉重的代价。截止目前,已有3家深交所上市公司先后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进行“ST”处理。对违规事项绝不姑息纵容,彰显出监管层监管力度之强大,监管决心之坚定。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 ST新光,证券代码:002147,以下简称“ST新光”)成立于2003年7月25日,并于2007年8月8日在A股市场上市。公司的主营产品为房地产开发和商业经营。

2018年12月3日,ST新光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的情况下,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相应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并被其占用。

公司控股股东分别于2018年10月30日、11月13日出具了《承诺函》和《补充承诺函》,承诺在2018年11月30日前解决上述违规事项。但截至2018年11月30日,控股股东并没有筹措到能有效解决债务的资金,控股股东未能解决上述违规事项。

除了ST新光之外,另有两家上市公司也于不久之前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 ST中南,证券代码:002445,以下简称“ST中南”)成立于2003年5月28日,并于2010年7月13日在A股市场上市。公司的主营产品为工业金属管件和压力容器制造,电视剧制作、发行及其衍生业务。

2018年10月30日,ST中南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称,公司存在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等事项的情况。

针对该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别于2018年8月27日、2018年8月29日出具了《关于解决未经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占用资金、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和对外担保事项的承诺函》及《关于解决未经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占用资金、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和对外担保事项的补充承诺函》。2018年9月25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又出具了《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解决未经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占用资金、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和对外担保事项之进展的补充承诺(二)》。但截至2018年10月30日,控股股东中南重工集团、实际控制人陈少忠仅解决部分资金占用事项,剩余部分未能在其承诺的一个月期限内解决。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 ST冠福,证券代码:002102,以下简称“ST冠福”)成立于2002年9月28日,并于2006年12月29日在A股市场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研发、生产、销售业务、投资性房地产租赁经营业务、黄金采矿业务等。

2018年10月15日,ST冠福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因其控制的公司或关联企业自身资金紧张,为了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存在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于2018年9月28日、10月2日分别出具了《承诺函》、《补充承诺函》,承诺于2018年10月14日前解决上述违规事项。但截至2018年10月14日,控股股东未能筹措到能有效解决债务的资金,上述违规事项也未能解决。

由于ST新光、ST中南、ST冠福三家公司不约而同的违反了“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 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 “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且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等相关规定,齐齐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深交所重拳出击,发现、处理20家上市公司违规占用资金问题

部分于深交所上市的企业发生违规占用资金事项显然对整个市场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深交所又怎么可能袖手旁观呢?

据深交所此前披露的信息显示,2018年以来,深交所共发现和处理20家上市公司违规占用资金问题。

截至目前,深交所已对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 ST准油,证券代码:002207,以下简称“ST准油”)、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千山药机,证券代码:300216)、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新疆浩源,证券代码:002700)等3单实施公开谴责,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林州重机,证券代码:002535)、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同德化工,证券代码:002360)、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赫美集团,证券代码:002356)、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海南海药,证券代码:000566)等4单实施通报批评,对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银星能源,证券代码:000862)发出监管函,对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高升控股,证券代码:000971)、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科融环境,证券代码:300152)等8单启动公开谴责、通报批评等纪律处分程序,并对剩余4单启动核查程序。

深交所表示将实行“五策并举”,严厉打击资金占用问题。

  • 一是保持高度的监管敏感性。以主动高效为原则,打好监管“组合拳”,及时发现并全面查清资金占用违规事实,对违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 二是坚决用重拳打击恶性资金占用行为。针对涉案金额较大、市场影响恶劣等严重情形的占用违规,加快纪律处分进度,运用公开谴责、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董监高等纪律处分措施,增强监管威慑力。

  • 三是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认真贯彻落实新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范“三会”运作,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监督职责,健全各项内控制度并强化落实,从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两个层面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从根源上减少资金占用发生机率。

  • 四是强化监管,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充分发挥应有作用,对资金占用等违规行为形成有效外部监督。

  • 五是主动联系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督促上市公司尽快追回被占用资金,及时消除违规占用的不良影响,减少投资者损失。

    监管力度的不断将强,也为减少违规事项的发生、营造良好的投资氛围提供了强大的保障。

66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现象

除了A股上市公司外,于(新)三板挂牌的公司控股股东或实控人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据Choice数据统计显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4日,(新)三板共发生了66起违规占用资金事项。其中在1月份发生了19起,为2018年(截至目前)单月最多;而6月份和12月份(截至目前)均未发生违规占用资金事件。在这66起违规占用资金事项中,其中有41起违规占用资金事项还同时伴有其他的违规事项,占比达到62.12%,部分公司在遵守相关规定方面似乎执行力有所不足,监管层或许应加大监管力度整治一番才能让其铭记于心。

上述挂牌公司中,有8家挂牌公司存在着2起违规占用资金事项。分别是雅安正兴汉白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 正兴玉,证券代码:831188)、深圳市鸿益达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 鸿益达,证券代码:831570)、广西钦州润港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 ST润港,证券代码:832438)、江苏苏美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 苏美材料,证券代码:833129)、杭州阿拉丁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阿拉科技,证券代码:834171)、慧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慧云股份,证券代码:834342)、辽宁同益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同益股份,证券代码:835648)、陕西安中汽车尾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安中股份,证券代码:836245)。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8家公司中,除了正兴玉之外,有4家公司的业绩近年来处于下滑的状态,另有3家公司的业绩处于连续亏损的状态。公司经营不善,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难以获得分红,这或许是其占用公司资金的重要原因。公司的资金被占用之后,可使用的资金显然更加捉襟见肘,对于公司的发展显然更加不利,由此形成了恶性循环。由此看来,占用公司资金这事,显然干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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