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政策制定方解读“水十条”政策会议纪要

“水十条”的主要特点有:预防和治理并重,兼顾政府引导并引入市场机制,强化公众参与监督的结合,措施严、领域宽,同时新兴的手段得到应用。(作者:刘晓宁) ...

权威解读|政策制定方解读“水十条”政策会议纪要
作者:刘晓宁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政策解读电话会议纪要

“水十条”的主要特点有:预防和治理并重,兼顾政府引导并引入市场机制,强化公众参与监督的结合,措施严、领域宽,同时新兴的手段得到应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水十条”强调质量改善,总体目标围绕质量改善——总体思路,抓两头、促中间;两头是抓好的水体,和差的水体;中间的水体实现不降级。对地下水、丧失水源供给功能的水体等。

治理措施较严——在区域上通过环评进行限批、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出水水质提出更高的要求,体现了水十条对水污染治理宣战的决心。

领域广——一方面从大的水环境、水生态角度出发,对水源地水污染防治提出要求;一方面对十大重点污染行业提出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的要求,不达标的企业需要关停改造等;同时,重点强调了对污泥的处置、配套管网的建设,并扩张到对农村面源污水治理,港口、船舶等相关的污染,以及水体养殖上等领域的污染防治要求。

模式创新——环保部与财政部协同推动水污染防治的PPP模式,一些新的和“水十条”、PPP相关的政策文件也会相继发布。像政府采购环保服务,此前国务院也出台了相关的文件的污水、工业园区污染的第三方治理,都是推广模式上的创新。

另外一种新的模式“环保项目资源组合开发”。由于部分环保项目没有成熟的盈利机制,突破性提出通过像城市景观水体治理与附属地区经济开发的组合开发项目,是授予治理方环境经营权的创新手段。此外还有金融上如融资租赁等模式上的创新。

新政策——1)重点行业的新污染物等量置换;2)治理完成情况与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挂钩,与模范城市称号等相关的奖惩措施。

Q&A:

一、在“水十条”出台前,大家猜测该行动计划涉及2万亿的投资规划,而“水十条”中并没有明确投资金额的问题,我们预计这将刺激多大规模的投资规划呢?

投资需求口径是不一样的。在水十条出台之前相关的污染物减排计划都是需要推进,这是存量的投资需求。在这些存量投资的基础上,水十条出台前没要求做的现在要求做了会带来新增投资需求。“水十条”刺激的投资需求具体实施下来应该不止2万亿,可能带动GDP5.7万亿的增长。

二、在完善价格机制上,此前财政部已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未来逐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下一步具体有怎样的发展。

对于完善价格机制上,收费方面有哪些标准会考虑成本问题,已有包括财政部的几个部委专门下文,提高收费标准是必然趋势,但结合各地情况的不同,考虑不同的城镇化水平,有条件可达到1.3~1.5元。总之,这不会是一刀切的标准。一方面环保会推进PPP模式,引入市场机制是完善价格收费机制是有力的保障。后续会有关于社会资本进入水污染治理的文件出来,推进价格机制的完善。

三、未来污泥处置从大的方向是采用由污水处理厂自己处置,还是引入第三方服务,抑或企业与第三方商榷?

三者都会有,新建项目会同步兴建污泥处置的配套设施,但也有引入第三方专业化处置的可能。“水十条”是提出到2020年达到90%的污泥处置率要求,但是具体处置方式没做规定。

四、“水十条”提出专项整治10大重点行业,后续对不同行业的专项处置方案应该会陆续出台,时间表是怎样计划,今年是否会全部颁发?

重点行业的专项方案是否会出台在目前没有明确的说法,下一步应该会去逐步实施。一方面在中央层面上没有明确的说法,一方面专项的方案或由地方出面牵头进行规划。中央主要负责顶层设计,具体靠地方政府牵头分别做。

五、“水十条”之后对水质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水质监测方面有哪些利好?

水质标准在“水十条”前已经出了109项,但在自动监测方面尚无指标覆盖,主要还是采用手动监测。在水环境监测能力方面,会进一步优化网络。包括有机物、水生生物方面会有要求,监测网络布点上也会有变化和调整。标准应该不会重新制定。

六、此前媒体流传的“水十条”版本里强调节水为第一要求,然而这次是将治污作为重点。

强调水质改善是“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这一文件的出发点,导向是以改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

七、财政部等几大部委一起在推动环保项目的PPP模式,现在规划的投资中或将有多少采用PPP模式推出?

PPP项目体现在公共服务领域,政府释权,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释权范围是多少、有多大的量,这无法估计。但最新的PPP实施文件要求对地方财政投资能力进行评价,地方财政支出能力有局限。下一步会有PPP政府专门的推广政策,水污染防治PPP会是推进重点,在推进重点区域会与专项资金挂钩。

八、当前PPP模式的水污染防治相对多一些,固废、垃圾处置、收运等方面是否会有变化?

固废没有多提是考虑现有垃圾处置,和城镇污泥处置上已经比较成熟了。另外污水和垃圾有相应的补贴机制,地方政府以及社会资本都有积极性去做。没有收费机制或者完善补贴机制,会采取资源项目组合的模式来推广。

九、将来如何推PPP,方案设计大体的方向是怎样的?

无收费机制盈利模式上,需要做创新——从项目类型上看,准公益、经营性是有盈利机制,可采取污染者付费或者政府提供补贴来完成。如无成熟的盈利机制,如城市内河治理,如存在经济带动效益,可以授予开发经营权,与污染治理相搭配。例如对城市景观水体治理,湖泊保护,这块是无付费机制的。但治理好城市景观水体后,周边的土地资源更具开发价值,那么可以将水体与周边的经济开发打包,将两者组合成一个项目由社会资本去治理和开发。没有连带收益或者回报机制的,像环境监测,可采取政府付费的方式来推动PPP项目。

十、污水管网的资产属性界定,以及管网资产投资是否有PPP模式的可能性

管网是公益性比较强,重点可推管网一体化、供排水一体化。在此前财政部的30个PPP示范项目中安徽池州的项目便是厂网一体化。具体可由政府付费、购买服务的方式来推进,污水处理厂结合使用者收费。

污水的处理厂和管网在一起是合理的,管网是长期的,可加上综合性的付费方式来解决。采用一些需要使用者付费或政府付费来保障社会资本投资。这样的实施主体,以具备污水处理能力、水质提标改造能力的会更合适。

十一、哪些企业做总包会更容易?

PPP项目更强调投资主体。PPP的项目公司本身不一定具备专业能力,可以找社会专业公司来委托运营或建设,专业化公司通过此类形式介入。纯粹的污水处理环保类企业直接进入项目公司,在投资环节后可直接进行运营服务,这样减少中间环节更合适,但并不是所有环保企业都具备这样的融资能力。

十二、从“水十条”放眼“土十条”

环境规划院正在编制“土十条”相关的技术文本,主要在环保部的部内层面。今后在推出之前,不仅仅是技术层面的问题,还有部门间互通意见、中央决策等多个步骤。推出不会那么快。

十三、对于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有没有具体案例?

绩效合同服务更多强调基于效果的服务模式。我们之前更多是工程建设来付费。未来更多政府购买服务、或者工业企业的污染物由第三方治理,再由第三方去评价环境效果,达到了要求的质量就按规定付费,如果达不到就会对付费金额进行相应的调整。由第三方治理的案例已经有了,地方在推PPP项目中政府采购付费的时候也是在建立基于绩效的合同服务模式。

十四、“十三五规划”的制定目前哪个阶段,具体有怎样的规划?

“十三五规划”的大思路已确定,现在进行初稿编制,终稿应该在16年发布实施。具体的规划会结合相应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来安排



来源:申万宏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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