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读:亚投行“领证”了,谜底大揭晓

今日,亚投行“基本大法”《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在北京举行签署仪式,亚投行57个意向创始成员国财长或授权代表出席了签署仪式,其中已通过国内审批程序的50个国家正式签署《协定》,其他尚未通过国内审批程序的意向创始成员国将在通过国内审批程序后,于今年年底前完成签署。按现有亚投行各创始成员的认缴股本计算,中国投票权占总投票权的26.0

今日,亚投行“基本大法”《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在北京举行签署仪式,亚投行57个意向创始成员国财长或授权代表出席了签署仪式,其中已通过国内审批程序的50个国家正式签署《协定》,其他尚未通过国内审批程序的意向创始成员国将在通过国内审批程序后,于今年年底前完成签署。

按现有亚投行各创始成员的认缴股本计算,中国投票权占总投票权的26.06%。亚投行前五大股东依次为:中国、印度、俄罗斯、德国、韩国、澳大利亚;其中韩国和澳大利亚并列第五。

中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作为中方授权代表签署《协定》并在仪式上致辞。

楼继伟表示,《协定》签署仪式的举行是亚投行筹建进程中又一里程碑,标志着亚投行筹建工作进入《协定》批准生效和全面做好运营准备的新阶段。《协定》为成立亚投行提供了法律依据,明确了亚投行的宗旨、成员资格、股本及投票权、业务运营、治理结构、决策机制、总部选址等核心要素,是指导亚投行未来运营的“根本大法”。

根据《协定》,亚投行的宗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在基础设施及其他生产性领域的投资,促进亚投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财富并改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二是与其他多边和双边开发机构紧密合作,推进区域合作和伙伴关系,应对发展挑战。

《协定》明确,亚投行法定股本为1000亿美元,域内成员和域外成员的出资比例为75:25,域内外成员认缴股本参照GDP比重进行分配,并尊重各国的认缴意愿。

  按照《协定》规定的原则计算,中国以297.804亿美元的认缴股本和26.06%的投票权,居现阶段亚投行第一大股东和投票权占比最高的国家。

目前,亚投行已经明确总部设在中国北京,并将根据未来亚投行业务发展需要,在其他地方设立机构或办公室。《协定》明确,亚投行将设立行长1名,从域内成员产生,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一次。

楼继伟表示,在《协定》谈判过程中,中方会同各方充分借鉴了现有多边开发银行好的经验和做法,以确保亚投行在新的起点上成立和高效运营。譬如,亚投行董事会在运行初期非常驻,这一做法就是在充分借鉴欧洲投资银行高效决策机制的基础上由各方共同商定的。同时,《协定》在一些领域实现了突破和创新,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21世纪新型多边开发银行的特征。比如,发展中国家占多数且拥有较大话语权,这因应了国际经济格局的发展变化,也彰显了发展中国家携手推进亚洲区域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又如,将遵循“公开、透明、择优”原则遴选管理层明确写入《协定》,是一项区别于现有主要多边开发银行的创新之举,反应了亚投行一贯坚持的现代治理理念。

据悉,《协定》在各国签署之后,还需经过各国国内立法机关批准。至少有10个签署方批准,且签署方初始认缴股本不少于认缴股本总额的50%,《亚投行协定》即告生效,正式成立亚投行。其余签署方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国内立法机构批准程序,才能成为亚投行创始成员国。

楼继伟表示,我们有信心在未来不到半年的时间内,与各方共同努力,加快完成各自国内立法生效程序,推动亚投行如期于年底前正式成立并尽早投入运作。

据悉,已通过国内审批程序,正式签署《协定》的50个国家分别是:澳大利亚、奥地利、阿塞拜疆、孟加拉国、巴西、柬埔寨、文莱、中国、埃及、芬兰、法国、格鲁吉亚、德国、冰岛、印度、印尼、伊朗、意大利、以色列、约旦、哈萨克斯坦、韩国、吉尔吉斯斯坦、老挝、卢森堡、马尔代夫、马耳他、蒙古、缅甸、尼泊尔、荷兰、新西兰、挪威、阿曼、巴基斯坦、葡萄牙、卡塔尔、俄罗斯、沙特、新加坡、西班牙、斯里兰卡、瑞典、瑞士、塔吉克斯坦、土耳其、阿联酋、英国、乌兹别克斯坦、越南。

还没签署亚投行协定的7个国家是科威特、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丹麦、波兰、南非。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主要内容

  一、宗旨

(一)通过在基础设施及其他生产性领域的投资,促进亚洲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财富并改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二)与其他多边和双边开发机构紧密合作,推进区域合作和伙伴关系,应对发展挑战。

  二、成员资格

亚投行成员资格向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成员开放。不享有主权或无法对自身国际关系行为负责的申请方,应由对其国际关系行为负责的银行成员同意或代其向银行提出加入申请。

  三、股本

亚投行的法定股本为1000亿美元,分为100万股,每股的票面价值为10万美元。初始法定股本分为实缴股本和待缴股本。实缴股本的票面总价值为200亿美元,待缴股本的票面总价值为800亿美元。

域内外成员出资比例为75:25。经理事会超级多数同意后,亚投行可增加法定股本及下调域内成员出资比例,但域内成员出资比例不得低于70%。域内外成员认缴股本在75:25范围内以GDP(按照60%市场汇率法和40%购买力平价法加权平均计算)为基本依据进行分配。初始认缴股本中实缴股本分5次缴清,每次缴纳20%。

目前总认缴股本为981.514亿美元,原因是个别国家未能足额认缴按照其GDP占比分配的法定股本。中方认缴额为297.804亿美元(占比30.34%),实缴59.561亿美元。

  四、投票权

  亚投行的总投票权由股份投票权、基本投票权以及创始成员享有的创始成员投票权组成。每个成员的股份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亚投行股份数,基本投票权占总投票权的12%,由全体成员(包括创始成员和今后加入的普通成员)平均分配,每个创始成员同时拥有600票创始成员投票权,基本投票权和创始成员投票权占总投票权的比重约为15%。

  按现有各创始成员的认缴股本计算,中国投票权占总投票权的26.06%。

随着新成员的不断加入,中方和其他创始成员的股份和投票权比例均将被逐步稀释。

  五、业务运营

  亚投行按照稳健原则开展经营。亚投行的业务分为普通业务和特别业务。其中,普通业务是指由亚投行普通资本(包括法定股本、授权募集的资金、贷款或担保收回的资金等)提供融资的业务;特别业务是指为服务于自身宗旨,以亚投行所接受的特别基金开展的业务。两种业务可以同时为同一个项目或规划的不同部分提供资金支持,但在财务报表中应分别列出。

银行可以向任何成员或其机构、单位或行政部门,或在成员的领土上经营的任何实体或企业,以及参与本区域经济发展的国际或区域性机构或实体提供融资。在符合银行宗旨与职能及银行成员利益的情况下,经理事会超级多数投票同意,也可向非成员提供援助。亚投行开展业务的方式包括直接提供贷款、开展联合融资或参与贷款、进行股权投资、提供担保、提供特别基金的支持以及技术援助等。

  六、治理结构

  亚投行设立理事会、董事会、管理层三层管理架构。

  理事会是亚投行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亚投行的一切权力。理事会可将其部分或全部权力授予董事会,但以下权力除外:吸收新成员、增减银行法定股本、中止成员资格、裁决董事会对本协定的相关解释或适用提出的申诉、选举银行董事并决定其薪酬或支出、任免行长并决定其薪酬、批准银行总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决定银行储备资金及净收益分配、修订本协定、决定终止银行业务并分配银行资产、行使本协定明确规定属于理事会的其他权力。

  董事会负责亚投行的总体运营,为非常驻,除非理事会另有规定。其权力包括理事会的准备工作、制定银行政策、就银行业务做出决定、监督银行管理与运营并建立监督机制、批准银行战略、年度计划和预算、视情成立专门委员会、向理事会提交每个财年的账目等。董事会共有12名董事,其中域内9名,域外3名。

亚投行设立行长1名,从域内成员产生,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一次。同时设立副行长若干名。

  七、决策机制

  理事会采用简单多数、特别多数和超级多数原则进行决策。简单多数指投票权的半数以上;特别多数指理事人数占理事总人数半数以上、且所代表投票权不低于成员总投票权一半的多数通过;超级多数指理事人数占理事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且所代表投票权不低于成员总投票权四分之三的多数通过。

  除本协定另有明确规定外,理事会讨论的所有事项,均应由所投投票权的简单多数决定。选举行长、增加资本金、修改协定、下调域内出资比例等重大事项均需要以超级多数批准,吸收新成员则采用特别多数原则批准。

除本协定另有明确规定外,董事会讨论的所有问题,均应由所投投票权的简单多数决定。其中,董事会制定主要业务和财务政策、向行长下放政策及项目决定权需不低于总投票权的四分之三多数批准。

  八、总部选址

亚投行总部设在中国北京,可在其他地方设立机构或办公室。

  九、特豁待遇

  银行在各成员境内享有相关豁免权、特权及免税权。

  其中,银行的全体理事、副理事、董事、副董事、行长、副行长及高级职员和普通职员,包括为银行履行职能或提供服务的专家和咨询顾问,其以公务身份从事的行为享有法律程序豁免,同时在入境限制、外国人登记要求、国民服役、外汇管制方面也享有豁免和特权。

银行及其根据协定拥有的资产、财产、收益、业务和交易,应免除一切税收和关税,并应免除银行缴纳、代扣代缴或征收任何税收或关税的义务。对银行给付董事、副董事、行长、副行长以及其他高级职员和普通职员,包括为银行履行职能或提供服务的专家和咨询顾问的薪资、报酬和费用不予征税。除非成员在递交批准书、接受书或同意书时,声明该成员及其行政部门对银行向该成员公民或国民支付的薪资和报酬保留征税的权力。

  十、生效条件及临时性安排

  至少有十个签署方已交存批准书、接受书或同意书,且签署方初始认缴股本的加总数额不少于认缴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本协定即告生效。

  第5次首席谈判代表会议通过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该报告并非协定的一部分或附件,而是亚投行的一份基本文件。其主要作用是记录首席谈判代表会议上各方达成的与协定相关、但又不适合放入协定的共同理解,用于今后解释协定时备查。报告正本为英文。

报告规定,在协定生效前(2015年底),各意向创始成员继续以首席谈判代表会议为筹建亚投行的磋商机制;自协定生效之日起至协定规定各成员批准截止之日(2016年12月31日),将通过临时性安排为尚未成为成员的签署方继续参与银行治理提供机会,允许其作为观察员出席理事会会议,并组成名义选区参与董事会会议,但不拥有投票权;同时重大决定将通过所有签署方充分磋商,并在最大程度上达成共识。2016年12月31日之后,上述临时性安排终止。

  十一、协定文本

  文本分别以英文、中文和法文写成,同等作准。银行的工作语言为英语,银行在做出所有决定和依照协定相关规定进行解释时,应以协定的英文文本为准。

【深度解读】

一票否决权:行使余地不大


26.06%的投票权意味着什么?按照多边机构的一般原则,亚投行的任何决策都需要2/3以上的成员国同意和75%的投票支持,26.06%的股权实际上使得中国具有一票否决权。

中国国际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刘向东表示,即使中国拥有了一票否决权,也不太可能在实际操作中行使该权力。他认为,从理论上来讲中国确实拥有一票否决的权力,但实际上,中国作为设立亚投行的发起国,未来亚投行所涉及的项目其背后必然有中国积极运作的成分。此外,亚投行致力于解决亚洲基础设施的投资问题,其包容性也较强,行使一票否决权也不符合亚投行创立的宗旨。

行长:前亚开行高管呼声最高

此前,有媒体援引知情人士透露的消息称,在亚投行高层管理体系的设置上,中方已提出“1个行长、10个副行长”的高管机制方案。在外界看来,目前担任亚投行多边临时秘书处秘书长的金立群就任亚投行首任行长的呼声最高。

据悉,金立群曾任中国财政部副部长、世界银行中国副执行董事、中国投资公司监事长等职,也曾经是首位以副部级高官身份出任亚洲开发银行高管的中国人。

财政部此前在介绍亚投行管理层人选时也表示,亚投行将根据公开、透明、择优的原则选聘行长和高层管理人员。根据现有多边开发银行的通行做法,亚投行将在正式成立后召开部长级理事会任命首任行长。

除了行长之外,副行长席位的争夺也日趋白热化。印度尼西亚财政部长班邦此前曾表示,印尼希望在亚投行中扮演重要角色,至少能占据一个副行长的名额。此外,韩国媒体报道认为,韩国也应该争取亚投行副行长席位。而据业内人士透露,不仅是印尼和韩国,英国、法国、南非、巴西等国也对副行长的席位抱有相当大的期待。

中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亚投行未来的治理结构将按照现代治理模式,设立理事会、董事会、管理层三层管理架构。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咨询研究部副部长王军评价,这一架构符合现代治理模式。对于主权国家构成的亚投行来说,理事会相当于股东大会。这符合现代治理决策团和监督团,也即所有权和执行权分开的要求。

楼继伟说:“亚投行对腐败、欺诈等行为持零容忍的态度,并将执行严格的诚信与反腐败政策及规定。”而在人力资源方面,亚投行将在全球范围内择优选聘包括管理层在内的各级员工。

区域中心:英德、两印内部角力

此外,关于是否会在其他国家设立分行以成为亚投行区域中心等问题,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表示,各方将根据未来亚投行业务开展情况协商确定。

在中国国际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刘向东看来,未来亚投行设立分行将是大势所趋。他介绍,虽然亚投行的主要运作区域是亚洲,但目前亚投行的影响力已经辐射到了整个亚欧大陆。未来,随着亚投行业务的拓展,在北京之外的地区设立分行也利于项目开展和业务管理。此外,设立分行也有平衡区域的考量,比如欧洲本身经济就相对发达,一些欧洲国家既是创始成员国,也为亚投行注入了大量资金,因此,在欧洲设立亚投行分行无可厚非。

刘向东认为,目前最有可能设立亚投行分行的是欧洲和东南亚-南亚两大区域。欧洲将主要围绕英国的伦敦和德国的法兰克福两座城市展开竞争,伦敦和法兰克福都是欧洲的金融中心,金融业相对发达,但法兰克福对欧洲的辐射面更广,影响力也要高伦敦一筹,很有可能成为亚投行在欧洲的区域中心。

亚洲范围内,在印度和印度尼西亚之间或也将诞生出一个新的亚投行区域中心。两国的基础设施建设都相对落后,正在寻求大量资金修筑新的公路、港口和桥梁。从需求的角度来讲,印度或印尼很可能成为亚投行在亚洲的另一区域中心。

但刘向东也表示,即使是出于平衡区域等方面的考量,但亚投行最终还是会侧重在那些更需要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区域成立分行并形成区域中心。

释疑1:西方国家为何认可亚投行透明度?

日前,澳大利亚国库部长乔·霍基公开肯定了亚投行拥有合适的透明度和问责安排。他还表示,日美双方都对澳大利亚加入亚投行的立场表示理解。德国也已表示,亚投行章程符合西方标准,并表示西方成员国也能够施加影响力,进行集团投票。那么,亚投行是如何保证其透明度的呢?

中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撰文中表示,《筹建亚投行备忘录》签署后,各方共同商定了以主要由财政副手组成的首席谈判代表会议为《亚投行协定》谈判主渠道、多边临时秘书处为技术支持机构的工作机制,确定了筹建重大事项尽可能协商一致、如不能达成一致则按75%多数通过的多边议事规则。

在通过市场选聘咨询专家的同时,多边临时秘书处欢迎各成员国派驻借调人员,增强多边临时秘书处的专业性和中立性,为筹建工作提供了高质量的技术支持。

释疑2:中国还有两亿穷人,为什么把钱投入亚投行?

对于一些舆论说中国还有两亿多贫困人口,为什么不把钱先拿来解决自己的问题而要投入亚投行的说法,国务院参事、友成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汤敏表示:这种舆论是一种短视。因为,首先,中国应该是亚洲经济发展最大的受益者,把亚洲的经济做好了,把基础设施做好了,也是保护我们自己利益,也就是说,亚投行本身跟我们自己利益息息相关。中国在亚投行里的投资是每年1200亿(美金),而且每年还有15%到20%的增长,这些钱用好了,对我们的经济有极大影响。

另外,中国在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方面有经验,在这方面能发挥我们的优势。牵头亚投行,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非我莫属。更重要的就是,国际间也在竞争。如美国现在正在推动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在欧洲推动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这两个协定未来有可能替代或者说颠覆WTO,即现在已经形成的国际贸易体系、国际投资体系。而这两个协定都故意把中国排除在外。如果这两个谈判成功,中国将会被排除在外,这样我们的发展空间就会大大减少。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亚投行也是为了加强我们跟周边国家的伙伴关系,能够扩大我们企业、我们的国家对国内、国外两个市场资源的利用。在利用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上我们应该起到很大的作用。所以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亚投行在战略上非常重要。

据测算,在2010-2020年期间,亚洲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投资总需求高达8万亿美元,年平均投资约需7300亿美元,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现有多边开发银行在亚洲基础设施领域的年度投资规模仅约为100亿-200亿美元。中国牵头的亚投行,用武之地非常广阔,机会必须掌控好!
(来源: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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