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一财网
在香港证监会董事会表态一致不支持港交所(0388.HK)提出的“同股不同权”建议草案后,6月29日,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首次回应,称香港证监会是“大老板”,最终都要按照“大老板”所定的框架去做。
香港“同股不同权”改革咨询进程上周遭遇意外挫折。在香港证监会董事会表态一致不支持港交所(0388.HK)提出的“同股不同权”建议草案后,6月29日,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首次回应,称香港证监会是“大老板”,最终都要按照“大老板”所定的框架去做。
上周,香港证监会少有发出千字声明,对港交所一周前提出的建议草案中的三项限制逐项批驳,认为高市值、“加强适当性”要求、反规避措施等安排,并不能有效解决“同股不同权”可能带来的问题。这份建议草案原计划在“同股不同权”第二阶段咨询中使用,香港证监会的突然发声,可能令原定最早第三季度开始的下一阶段咨询向后推迟。
“下一步在证监会的框架下怎么做由上市委员会决定,证监会和上市委员会这两个监管机构在这件事上都已经做得很完美、完善。”李小加表示,上市委员会此前已经对“同股不同权”做了两年准备的工作,做了大量细致广泛深入的研究,也设想出多种方案,保障投资者和保持香港竞争力都涉及公众利益,在二者之间如何做选择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
所谓“同股不同权”,即允许股份持有人拥有与其持股量不成比例的投票权。香港的“同股不同权”之争因阿里巴巴IPO而起,此前香港一直奉行“一股一票”的原则,过去25年来,《上市规则》明文禁止、限制不同投票权架构。在错失阿里巴巴后,去年8月29日,港交所开始就同股不同权进行第一阶段市场咨询,征询市场是否支持就同股不同权问题再做进一步讨论。
李小加表示,上市委员会和香港证监会的行动都体现了香港的审慎监管,程序正义,再拖下去就变成了管治无效和决策无力,而监管者刚好在恰当的时点做出了决定。
香港证监会上周快刀斩乱麻,表示强烈关注港交所在草案提出的建议。香港证监会认为市值高的企业可能令指数基金和被动投资基金被迫买入;“加强适当性”要求则依赖于主观判断,有内在不明确性;而若不同投票权架构变得普遍,香港的证券市场及声誉将会受损。
对于港交所关注“商业利益”的批评,李小加指其是老调重弹,他强调,作为商业部分的港交所在“同股不同权”的问题上虽有立场,但并不参与决策,真正参与决策的是港交所上市科部门,但上市科是“打工仔”,“二老板”是上市委员会,“大老板”则是证监会,最终都要按照“大老板”划定的框架去做。他指出,那些认为港交所或上市科从自身的商业利益作出考虑的猜测,是对上市科、上市委员会和香港监管框架的不尊重。
港交所上周表示将与证监会继续沟通,上市委员会也会参考证监会的意见,再决定下一步的最佳方案,香港证监会的意见对其推出作第二阶段正式咨询的最终建议方案将有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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