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因在台湾操纵运营商iPhone售价被罚65万美元

6月18日消息,台湾省行政法院日前裁定,苹果公司因干预运营商iPhone定价触犯反垄断法,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简称“公平会”)对苹果处以2000万新台币(约合65万美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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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消息,台湾省行政法院日前裁定,苹果公司因干预运营商iPhone定价触犯反垄断法,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简称“公平会”)对苹果处以2000万新台币(约合65万美元)的罚款。

台湾省立法委员会委员高志鹏等人向公平会检举,认为多家电信运营商的iPhone资费方案雷同,因此可能有操纵价格之嫌,公平会调查后发现,苹果是属于经销,而非代销,故产权属于台湾电信运营商,事实上苹果没有干涉合约价的资格。

违反《公平交易法》不得限制转售价格的规定,因此裁定对苹果罚款2,000万新台币,并要求他们立即改正,此案也是苹果在全球首次因控制价格遭处罚。

行政法院认为,苹果主张开罚2000万违反平等和比例原则,但苹果挨罚前一会计年度营业额290亿8000万;近3年在我国iPhone手机销售量高达200万支、销售金额400多亿元,罚2000万元无不当,判决苹果亚洲公司败诉。

随后,苹果对公平会的裁决提起上诉,但今日被台湾省行政法院驳回。台湾公平会发言人邱永和称:“苹果对电信运营商的iPhone 4、iPhone 4S、iPhone 5和iPhone 5S的合约价格进行了限制。”

公平会认为,苹果亚洲公司与台湾电信商签经销合同,规定电信业者应将最初适用iPhone手机资费方案提供该公司,并经其核准同意。三电信业者在新型号iPhone上市前,得将内含绑约手机价格话费方案送交苹果审核,并在上市前获批准或确认。而苹果也曾要求他们修正和调整合约手机价格、手机补贴金额及新旧款合约手机价格之价差。

台湾省公平会表示,这是台湾省司法首次对科技公司限制电信运营商定价能力的非法行为做出罚款。公平会称,台湾电信公司拥有对自己所销售手机的定价权。手机一旦交付给第三方电信公司,厂商就不再拥有定价权。【TechWeb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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