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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圣亚(600593.SH):收到监管工作函 要求具体说明解聘董秘理由并论证其充分性及合理性

2020年07月29日 20时52分

格隆汇 7 月 29日丨大连圣亚(600593.SH)公布,公司于今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解聘董事会秘书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907号,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工作函》全文公告如下: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729日,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公告称,公司董事长杨子平召集召开紧急会议,审议《关于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拟解聘丁霞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但2名董事拒绝出席,1名董事缺席。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董事会会议应当严格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董事会应当按规定的时间事先通知所有董事,并提供足够的资料。请公司结合上述规定,说明本次紧急召集召开董事会的具体事由和必要性。请公司监事会、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二、公告披露,2名董事以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不合规为由拒绝出席会议。请结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2名董事的意见,论证说明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的合规性。请公司监事会、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三、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有充分的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请公司就本次董事会审议解聘董事会秘书事项,具体说明解聘理由,并论证相关理由的充分性及合理性。

四、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本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请董事会秘书就本次解聘理由做出陈述。

请公司于2020730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2085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收到《工作函》后已将本工作函的要求告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将根据《工作函》的要求及时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