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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厦工(600815.SH):拟委托光大银行厦门分行贷款3.5亿元给厦门光之耀

2020年07月29日 18时21分

格隆汇 7 月 29日丨*ST厦工(600815.SH)公布,公司拟委托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光大银行厦门分行”)贷款给厦门光之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光之耀”),委托贷款金额为3.5亿元,委托贷款期限长不超过9个月,贷款年利率为9%

公司拟光大银行厦门分行和厦门光之耀签署《委托贷款合同》,合同约定该委托贷款款项只能用于坐落于厦门市湖里区06-11五通-高林片区金圆路与金四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的阳光龙净集团“一带一路”国际总部大楼建设工程的预付工程款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该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