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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莱克(300382.SZ):未能准确、完整地披露造成股票异常波动的影响因素 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2020年07月26日 18时53分

格隆汇 7 月 26日丨斯莱克(300382.SZ)公布,公司2020723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0)40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26日至32日,你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四个交易日涨停,达到价异常波动标准。公司于2020227日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近期有投资者在互动易'上询问公司电池壳项目相关进展情况,公司就近期进展进行了回复,后期如公司电池壳项目进展达到披露条件,公司将进行公告”,以上内容未能准确、完整地披露造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影响因素。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三十六条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内部管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决定后,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经营管理中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坚决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水平,依法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