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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葡股份(600365.SH):收到上交所关于公司诉讼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2020年07月17日 22时04分

格隆汇 7 月 17日丨通葡股份(600365.SH)公布,202071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诉讼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 0860,内容如下: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关于公司与江苏翰迅和*ST华讯相关债权债务纠纷事项,我部已于202073日向公司发出监管工作函,但截至目前公司及相关方尚未审慎核实并披露。近日,我部关注到,江苏翰迅对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尹兵等提起诉讼,法院已2020330日立案,但公司未披露相关诉讼。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工作要求如下。

一、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按照我部工作函的要求,全面审慎自查并向江苏翰迅、*ST华讯等相关方核实,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江苏翰讯、*ST华讯等之间的债务和业务往来情况,并说明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

二、请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审慎核实,说明江苏翰迅上述提起诉讼的具体情况,以及公司前期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并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和资产冻结等重大事项;

三、请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面审慎自查,江苏翰迅将公司、实际控制人等同时作为被告提起诉讼的原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请律师、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年审会计师应当勤勉尽责,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本工作函的要求,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请公司于2020724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关注到上述情况,将尽快按工作函的要求核实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