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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601222.SH):拟向IFC申请不超6000万美元贷款

2020年06月30日 22时11分

格隆汇 6 月 30日丨林洋能源(601222.SH)公布,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与国际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IFC”)签订《贷款协议》,公司向IFC申请不超过6000万美元的贷款,期限三年主要用于开发建设平价光伏电站。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林洋”)及其18家全资子公司(“18家子公司”)为此次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并以18家子公司的光伏电站项目应收账款进行质押。公司将签署与此次贷款相关的交易文件,上述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陆永华或财务负责人虞海娟在上述额度范围以内代表公司签署和呈交贷款协议、账户监管协议、股东贷款合同、从属协议及费用函等相关文件(包括该等文件的修正及补充),授权有效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