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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股份(600664.SH):GNC公布两个重整方案

2020年06月24日 14时02分

格隆汇6月24日丨哈药股份(600664.SH)公告称,GNC Holdings Inc.于美国东部时间6月23日下午4点召开了董事会,听取了董事会下设特别委员会关于根据美国破产法第11章规定申请重整的报告并随后发布了公告。

根据GNC的公告,GNC与其某些有担保贷款人及关键利益相关方达成一致,将通过两个方案实施美国破产法第11章项下的重整,两个方案包括独立重整计划及出售计划。两个方案将同步推进,且GNC预期将最终确认采取其中的一项以使得GNC有望于今年秋季完成第11章程序。GNC北美以外的公司实体(包括GNC与公司的中国合资公司)未纳入其第11章程序。

1、独立重整计划:根据GNC的公告,GNC与超过92%的定期贷款人和87%的ABL FILO贷款人(资产质押贷款人)签署了一份《重组支持协议》(Restructuring Support Agreement),并就独立重整计划达成一致。

2、出售计划:根据GNC的公告,GNC及其多数现有有担保的债权人于临近公告前另与哈药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就以7.6亿美元的价格向其整体出售GNC业务初步达成原则性意向。且GNC正在与IVC(国际维生素公司,系GNC的最大供应商及合资伙伴)合作以保证产品的持续供应以及促成拟议的出售交易。该等出售交易仍有待于相关方的进一步商定及最终法律文件的确定并将通过一项由法院监督的拍卖程序执行。

若出售交易适时达成一致,其将代替独立重整计划被执行。

于上述两个方案项下,GNC仍保持正常经营,但公司理解美国破产法项下,所有债权人在重整期间原则上都不得自行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债权,最终清偿情况将视重整方案实施情况而定。

根据GNC的公告,GNC已经获得了部分现有债权人提供的约1.3亿美元额外流动性的承诺,其中包括1亿美元的DIP融资承诺(该等资金用于被接管期间之资金需求),以及在获得必要的贷款人同意后的额外约3000万美元融资。

GNC进入美国破产法第11章重整程序后,公司作为优先股股东,偿还次序位列普通债权人之后,无法得到优先清偿,根据GNC目前公布的财务数据初步测算,将对公司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如下:

1、若GNC可转换优先股总计约20.49亿元的投资部分或全部无法收回,将冲减留存收益。

2、若累计约1.71亿元的应收股利部分或全部无法收回,将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