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6 月 17日丨江南水务(601199.SH)公布,2020年6月17日,公司收到计划管理人德邦证券转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德邦证券江南水务供水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0】1219号),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4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上证发【2014】80号)等有关规定,德邦证券江南水务供水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专项计划发行总额不超过9亿元。本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德邦证券应在本函有效期内按照报送上交所的相关文件完成发行。
2、自本函出具之日起至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前,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投资价值、投资决策判断等重大事项或拟变更计划说明书相关内容,或者管理人于取得无异议函3个月后发行的,德邦证券应当及时向上交所报告。
3、德邦证券应当在完成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格式向上交所报告发行情况,并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申请挂牌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