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6月11日丨同兴达(002845.SZ)公布,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万锋、李锋出具的《关于不存在减持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行为或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万锋先生承诺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现万锋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李锋就相关事项作出承诺如下: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的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出售或以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期间内,本人将不会出售或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3、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及时督促万锋、李锋严格遵守承诺,若承诺人违反承诺减持或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会将主动、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