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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宜化(000422.SZ):拟将新疆宜化2020年6、7月到期的3.19亿元和0.31亿元委托贷款展期半年

2020年06月05日 16时58分

格隆汇6月5日丨ST宜化(000422.SZ)公布,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新疆宜化”)原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186月,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将新疆宜化的控股权对外转让。此前,新疆宜化向公司累计借款余额合计人民币457924.32万元。根据重大资产出售方案,公司通过农业银行三峡分行等六家金融机构,将新疆宜化向公司的457924.32万元借款转换为委托贷款,期限二至六年,借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详见2018524日公告)。

按照20186月签订的委托贷款协议,2020626-28日和79日,公司对新疆宜化的委贷将有3.19亿元和3100万元到期。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新疆宜化建设项目复产时间严重推迟。上述到期贷款的偿还存在较大压力。根据湖北宜化集团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2020529日形成的疫情期间延期还本付息的方案,对新疆宜化202021-930日(含)到期的流动资金贷款展期一次,展期期限半年,付息方式调整为利随本清。包括公司委托贷款在内的新疆宜化2020930日前到期的银行贷款,属于展期贷款的范畴。据此,公司拟将新疆宜化202067月到期的3.19亿元和3100万元委托贷款展期半年至20201225-27日和202118日。

202065,公司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委托贷款展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次委托贷款展期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次委托贷款展期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引起,借款利息能够按期支付,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