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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电子(603002.SH):广州厂土地纳入政府土地更新改造批复有效期延长

2020年06月03日 18时20分

格隆汇6月3日丨宏昌电子(603002.SH)公布,2019年7月26日公司收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穗埔府函[2019]179号《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宏仁企业集团四号地块旧厂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将公司广州厂所在土地纳入土地更新改造范围,政府相关部门采用“政府收储”的模式实施更新改造。

公司取得“土地批复”后,即着手人员安置、厂房拆除、土壤调查等收储协议签署前期准备工作。因疫情“厂房拆除、土壤调查”等配合单位复工复产滞后,另外化工厂生产装置拆除复杂,安全性要求高,及本地区传统雨季等因素,签约前期准备工作出现延后。

2020年6月3日公司收到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局穗开更新函[2020]259号《关于同意宏仁企业集团四号地块旧厂改造实施方案批复延期的复函》。

经核查,公司报送的《关于延长宏仁企业集团四号地块旧厂改造实施方案批复有效期申请》情况基本属实。业经区政府同意,《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宏仁企业集团四号地块旧厂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约定的自行失效时限延期9个月,如公司在2021年4月22日前未与区土地储备机构签订收储补偿协议,且未按收储补偿协议约定的时限内完成土地移交,则上述批复自行失效。同时,请公司按区生态环境局要求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