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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资源(000923.SZ):省国资委拟划转河钢集团10%国有股权予省财政厅

2020年05月22日 15时43分

格隆汇5月22日丨河钢资源(000923.SZ)公布,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河钢集团”)转来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l7]49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北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字[2019]63号)要求,积极稳妥做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经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审核确认,将省国资委持有的河钢集团10%国有股权(国有资本)一次性划转给省财政厅持有,此次国有股权划转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省财政厅以基准日经审计的国有股权账面值入账。

次国有股权划转完成后,国资委持有河钢集团90%股权,省财政厅持河钢集团10%股权,河钢集团仍持有公司34.59%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