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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空港(600897.SH)2019年度净利润升2.51%至5.18亿元 拟10派5.23元

2020年04月16日 18时30分

格隆汇4月16日丨厦门空港(600897.SH)发布2019年年度报告,实现营业收入17.85亿元,同比增0.46%;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18亿元,同比增2.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92亿元,同比增长0.30%;基本每股收益1.7405元,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23元(含税)。

2019年,厦门机场保障安全飞行19.29万架次,比降0.23%其中运输起降架19.12万次,比降0.16%;累计旅客吞吐量2741.34万人次,比增3.24%;累计完成货邮吞吐量33.05万吨,比降4.34%。境外旅客365.93万人次,比增0.03%(其中国际旅客254.84万人次,比增7.72% ,地区旅客111.09万人次,比降14.06%)。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为国内外航空运输企业及旅客提供地面保障服务;出租和管理候机楼内航空营业场所、商业场所和办公场所;商务信息咨询;旅客票务代理;其他航空运输辅助活动;装卸搬运;国内货运代理;其他未列明运输代理业务;其他仓储业;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

公司目前经营业务主要分为航空性业务和非航空性业务,航空性业务指与飞机、旅客及货物服务直接关联的基础性业务,包括航空业务收入、货站货服收入、地勤业务收入等;其余类似延伸的商业、办公室租赁、值机柜台出租、停车场业务等都属于非航空性业务。

目前航空性业务收费如起降费、停场费、客桥费、旅客服务费及安检费等收费标准基准价及浮动幅度按照民航发[2007]159号《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民航发[2013]3号《关于调整内地航空公司国际及港澳航班民用机场收费标准的通知》以及民航发[2017]18号《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执行;非航空性业务重要收费如头等舱和公务舱休息室出租、(航站楼内)办公室租赁、商业租赁、售补票柜台出租、值机柜台出租等收费标准基准价及浮动幅度按照民航发[2007]159号《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民航发[2017]18号《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等执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