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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发电(00991.HK)不行使托二发电公司及吕四港发电公司优先购买权

2020年03月30日 19时37分

格隆汇3月30日丨大唐发电(00991.HK)公布,于本公告日期,托二发电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由该公司、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唐集团及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0%、25%、20%及15%股权。吕四港发电公司(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由该公司、大唐集团及南通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有55%、35%及10%股权。托二发电公司及吕四港发电公司均为该公司的子公司。

大唐集团拟将其于托二发电公司20%股权、于吕四港发电公司35%股权分别划转至大唐京津冀公司、大唐江苏公司(均为大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中国公司法第71条,公司(作为托二发电公司及吕四港发电公司的股东)有权就大唐集团拟划转至现有股东以外其他人士的任何托二发电公司或吕四港发电公司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据此,公司对本次划转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董事会决定不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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