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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光电(600703.SH)修改A股定增方案 发行价为17.56元/股

2020年02月17日 21时28分

格隆汇2月17日丨三安光电(600703.SH)公布,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0年2月18日)。

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17.56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若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此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亿元,发行价格为17.56元/股,因此,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约3.9863亿股,且未超过此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

其中,长沙先导高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先导高芯”)拟认购金额为50亿元,拟认购股份数量约2.8474亿股;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格力电器”)拟认购金额为20亿元,拟认购股份数量约1.1390亿股。

另外,限售期修改为:此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先导高芯、格力电器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此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通过此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进行减持,还需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但其减持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