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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源通信:民事判决书所述事项或将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产生重大影响

2020年02月11日 19时28分

格隆汇2月11日丨汇源通信(000586.SZ)公布,2020年2月10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中一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粤01民初636号)。该《民事判决书》所载内容为《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83号回复的公告)》,及《公司2019年半年报全文》第五节所述事项之进展情况,依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该《民事判决书》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鉴于,该《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公司现有资产置出交给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第三人的《协议书》效力等事项,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因此,公司董事会提示如下:

一、该《民事判决书》中所述事项还处于司法、仲裁程序中,最终裁判结果尚存不确定性,或将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并根据相关诉讼、仲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二、该《民事判决书》所判决事项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刘中一之间于2015年11月25日签署的《协议书》效力,暂未涉及控股股东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置出公司现有资产事项。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若后期涉及公司资产置出,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