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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成股份(300182.SZ)子公司与亦庄国投签署合作意向框架协议

2020年01月20日 18时43分

格隆汇1月20日丨捷成股份(300182.SZ)公布,为推动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华视网聚继续取得优质发展,进一步增强华视网聚在影视版权运营、媒体文化传播方面的综合实力,同时推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创意及其相关产业的升级发展,华视网聚(乙方)与投资者亦庄国投(甲方)达成合作意向,双方基于互惠互利的原则拟共同在资金、资源及产业整合上开展相互合作。2020年1月19日,华视网聚与亦庄国投签署《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捷成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作意向框架协议》(“《合作意向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华视网聚拟进行增资扩股,亦庄国投拟与华视网聚进行相关合作,支持华视网聚主营业务发展。

华视网聚主要从事新媒体版权运营及数字发行业务,是国内领先的影视版权发行商、全媒体内容文化传播服务提供商。

此次合作宗旨及内容如下:双方基于互惠互利的原则拟在资金、资源及产业整合上拟开展相互合作,共同推动目标公司继续取得优质发展,进一步增强其在影视版权运营、媒体文化传播方面的综合实力,同时提升开发区文化创意产业综合实力,推动文化创意及其相关产业的升级发展。基于上述合作宗旨,乙方拟进行增资扩股,甲方拟与乙方进行合作,支持乙方主营业务发展,就此次合作甲方或其关联方、外聘中介机构拟对乙方及其关联方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在上述尽调工作结束后,基于较满意的尽职调查结果,甲方或其关联方在通过内部决策并取得上级主管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区管委会、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等)批准确定合作后,双方或其关联方拟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此次合作的具体方式和内容、双方或其关联方的具体权利义务另行签署正式合作协议(以实际签署的协议名称为准)确定。就上述尽职调查工作,乙方将给予甲方必须的配合。该框架协议签署后,乙方将在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入区主体”),开展影视版权运营及全媒体内容文化传播服务。入区主体应在开发区实际运营并在开发区依法缴税,期限应不低于3年,入区主体的业绩承诺及纳税贡献指标以后续正式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此次交易的履行将有利于推动华视网聚继续取得优质发展,提高其运营能力,推动文化创意及其相关产业的升级发展,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导向及公司发展目标,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资本实力,提升持续健康发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