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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盐湖(000792.SZ)披露重整计划

2020年01月17日 21时54分

格隆汇1月17日丨*ST盐湖(000792.SZ)披露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草案,盐湖股份公司重整如能成功实施,则:

一、盐湖股份公司的法人资格、企业性质及证券市场主体资格不变,仍是一家在深交所上市的股份公司。

二、以盐湖股份公司现有总股本约27.86亿股为基数,按10股转增9.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26.47亿股股票(最终转增的准确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为准)。转增后,盐湖股份公司总股本将由约27.86亿股增加至54.33亿股。

三、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将向债权人分配以抵偿债务以及由管理人进行处置。其中:(1)25.76亿股转增股票用于向债权人抵偿债务;(2)剩余7075.18万股转增股票由处置资产的承接方有条件有偿受让,受让对价优先用于支付重整费用和清偿部分债务

四、有财产担保债权担保财产评估价值范围内优先受偿部分予以留债,具体安排如下:

(一)留债期限:5

(二)清偿期限:每年平均还本付息,利息以未偿留债额度为计算基数。在本重整计划草案项下,2020作为第一年,2021年为第二年,2022年为第三年,2023年为第四年,2024年为第五年

(三)留债利率:按原融资利率与本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法院及债权人会议前最近一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孰低者确定,利息自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算

(四)还款时间留债期间每年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为结息日,结息日的次日为付息还款日,首个付息还日为20201221

(五)担保方式:留债期间原财产抵押担保关系不发生变化,在盐湖股份公司按照本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完毕全部有财产担保债权后,有财产担保债权人不再就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立即解除对担保财产设定的抵押手续。未及时办理解除抵手续的,不影响担保物权的消灭。

五、职工债权不作调整,由盐湖股份公司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以现金方式全额清偿。

六、税款债权不作调整,由盐湖股份公司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以现金方式全额清偿。七、普通债权以债权人为单位,每家债权人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部分,由盐湖股份公司在本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清偿完毕,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照相关分类进行调整、清偿。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公司的财务状况将得以根本改善,在减轻债务负担的同时可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在最大程度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全体投资者所持有的盐湖股份公司股票的实际价值将得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