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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太实业(600328.SH)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020年01月17日 21时10分

格隆汇1月17日丨兰太实业(600328.SH)公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兰太实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于2019年1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兰太实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超过1.8亿元额度范围内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公司在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过程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未发生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且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截止2020年1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