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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宇燃油(603003.SH)拟继续租赁实控人位于浦东新区东方路710号25楼作为办公场所

2020年01月09日 17时51分

格隆汇1月9日丨龙宇燃油(603003.SH)公布,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公司拟继续租赁实际控制人徐增增、刘策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10号25楼作为公司办公场所,该办公楼建筑面积为1027.68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月租金为人民币18万元。公司将与徐增增、刘策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此次租赁的房屋作为公司办公场所,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