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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龙股份(000712.SZ)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 总额不超15亿元

2020年01月03日 20时23分

格隆汇1月3日丨锦龙股份(000712.SZ)公布,公司为偿还公司借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新世纪公司”)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期限一年。在15亿元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各时段的资金需求,分期借款,分期还款。

公司拟按照不超过新世纪公司综合融资成本的借款年利率向新世纪公司计付借款利息,公司预计此次向新世纪公司借款的年利率不超过10%。公司此次向新世纪公司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鉴于新世纪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新世纪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此次向新世纪公司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