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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天(600856.SH)收到烟台荣发供应链发来的债权确认邮件

2019年12月31日 19时30分

格隆汇12月31日丨ST中天(600856.SH)公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烟台荣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2MA3MNF1N3Q)发来的债权确认邮件,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11月8日,公司作为出票人开具一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额100万元,收票人为杭州安奈吉进出口有限公司(“杭州安奈”)。2018年11月9日,收票人杭州安奈收到该票据后并未向公司履行合同义务,而将该票据背书给陕西茂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茂厚泰”),后经多次背书转让给烟台荣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此后,杭州安奈告知公司,陕西茂厚泰负责人失联,并表示其已向陕西公安机关报案,公司亦采取如告知金融机构等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按照公司《内部控制手册(控制制度)》第六编第十章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出纳人员签发票据前要逐项审核票据领用单上的内容与相关管理人员的审批意见,审核无误后盖章签发,并在“票据领用登记薄”上记录;第六编第十章第四条第六款规定:票据领用人在“票据领用登记薄”中的领用人栏中签字,未使用的票据与使用过的票据存根、相关使用凭证应在20天之内交予出纳人员进行票据注销登记。出纳人员应在“票据注销登记薄”上注明票据编号与注销日期,逾期不办理票据注销业务的票据领用人,出纳人员有权停止对其部门及个人签发票据。公司在“票据领用登记薄”及“票据注销登记薄”未查找到此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相关信息,亦未查找到出具此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时载有相关管理人员审议意见的审批单。

公司已就事实情况对相关政府工作部门作出说明,同时,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债权人解释沟通相关事宜,寻求对方理解,积极展开调查,通过相应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