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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龙实业(600836.SH):浙发易连已书面承诺将于2020年1月15日前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

2019年12月29日 13时53分

格隆汇12月29日丨界龙实业(600836.SH)公布,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12月18日分别发布《关于第一大股东签订控制权变更相关协议的公告》及《关于第一大股东签订控制权变更相关协议的补充公告》,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界龙集团”)同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约1.8047亿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7.23%)转让给丽水浙发易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发易连”)。此次交易共涉及交易对价14亿元。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第一期标的股份转让款的金额、支付先决条件如下:“第一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金额合计为5.5亿元。受让方应于下列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当日或次一个工作日将第一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全额支付至共管账户:(1)股份转让协议已签署;(2)甲方已取得质权人相关部门对标的股份所质押担保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和质权人收取的其他费用(如有)(以下合称“质押贷款”)金额、标的股份质押贷款对应的有效借款协议约定的还款账户或质权人指定的质押贷款的还款银行账户和同意于其收到质押贷款的清偿款项当日办理解除质押手续的有效书面确认文件(“《质权人确认函》”)并已将该《质权人确认函》原件提交给受让方(甲方应在取得该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给受让方)。”

截至2019年12月18日,双方已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且质权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质权人确认函》。《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第一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先决条件已经达成。

经公司向界龙集团询问交易进展情况,浙发易连尚未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向界龙集团足额支付第一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截至公告披露之日,界龙集团已收到8600万元。浙发易连已书面承诺将于2020年1月15日前完成第一期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界龙集团将按照《股份转让协议》有关约定,督促浙发易连及时履行付款及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