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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鑫股份(600621.SH):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9年12月25日 15时46分

格隆汇12月25日丨华鑫股份(600621.SH)公布,2019年12月24日,华鑫期货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19]16号),内容如下:

"当事人:华鑫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期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110746J,住所: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666号21、22楼。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华鑫期货违反期货法律法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进行了陈述和申辩,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巳调查、审理终结。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第六十七条第一敖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华鑫期货有限公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089,097元,并处10,089,097元罚款。

2019年12月24日,李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19]17号),主要内容如下:当事人:李俊,男,身份证号321119197106160436,1971年6月出生,住址:上海市长宁区。对华鑫期货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时任总经理、法定代表人、IT治理委员会主席、分管信息技术部的高级管理员人李俊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李俊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