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23日丨神开股份(002278.SZ)公布,公司于2019年12月7日披露了股东四川映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映业文化”)的股权结构发生了变化。近日,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谷墨海提交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告知公司映业文化的股权结构已发生如下变更: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交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映业文化目前直接持有2520.448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93%,通过其与上海业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业祥投资”)2018年2月22日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接持有4757.7481万股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3.07%。
但《权益变动报告书》未说明映业文化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后,上述《表决权委托协议》的效力问题,也未提供此次权益变动后业祥投资关于该等表决权委托事项的确认文件。
截至公告发出之日,映业文化及业祥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如下权利限制情况:
1)映业文化持有的2520.448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93%),存在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的情形。此外,其中2385万股公司股份已于2018年5月22日质押给江西省科特投资有限公司。如因司法判决导致上述股权的所有权发生变更,则映业文化将失去所拥有的上市公司6.93%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2)业祥投资持有的4757.7481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07%),存在被上海公安局长宁分局、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形。此外,其中4200万股公司股份已于2016年2月2日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如因司法判决导致上述股权的所有权发生变更,则业祥投资将失去所拥有的上市公司13.07%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
综上,映业文化存在因司法判决而丧失其上市公司股东身份的可能性,进而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动,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映业文化与公司自然人股东、董事长李芳英关于股权转让事项的仲裁案件目前仍在执行之中。根据公司了解到的情况,因映业文化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已向映业文化及其法定代表人谷墨海先生发出了限制消费令,限制其不得实施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此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仍然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