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23日丨重庆水务(601158.SH)公布,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排水特许经营权的批复》(渝府[2007]122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污水处理服务的第四个结算期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应在第五个结算期(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起始日前60天内提交第五期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第五期价格”)的核定申请。由于核定第五期价格需采用的2019年重庆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等数据有待政府统计部门在2020年对外公布,公司此前已向重庆市财政局申请延期核定第五期价格。
近日,公司已收到《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市水务集团第五期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核定有关事宜的函》(渝财公函[2019]970号),重庆市财政局就核价事宜函复公司:
1、同意公司在政府统计部门正式公布重庆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等数据后两个月内,上报第五期价格核定申请。
2、在第五期价格核定前,按照渝府[2007]122号文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核定水务集团第四期政府采购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的通知》(渝财公[2017]83号)有关规定,重庆市财政局暂按第四期结算价格计算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差额部分待第五期价格核定后30日内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