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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马(002122.SZ):司法拍卖完成后 徐州乾顺承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019年12月10日 19时41分

格隆汇12月10日丨*ST天马(002122.SZ)公布,公司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喀什星河”)与湖北天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违约事项,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约2.5097亿股于2019年10月10日10时起至2019年10月11日10时在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湖北恩施中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徐州乾顺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徐州乾顺承”)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约2.5097亿股股票”。

2019年10月11日,本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被执行人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ST天马(证券代码002122,股份性质流通股)股票约2.5097亿股(已质押给天风证券),买受人徐州乾顺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约4.999亿元的最高价竞得,并付清了全部款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10032888433X0)持有的*ST天马(证券代码002122,股份性质流通股)股票250,973,000股及孳息(已质押给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质押及冻结。

二、被执行人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ST天马(证券代码002122,股份性质流通股)股票250,973,000股及孳息的所有权归买受人徐州乾顺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24MA205E4360)所有。该股票及孳息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徐州乾顺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三、买受人徐州乾顺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此次权益变动前,喀什星河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3.5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7%;徐州乾顺承未持有公司股份。

此次所拍卖股份完成股权过户手续后,喀什星河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约1.050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4%,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徐州乾顺承将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约2.509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3%,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无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