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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德豪(002005.SZ):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及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 收到安徽证监局警示函

2019年12月04日 21时03分

格隆汇12月4日丨*ST德豪(002005.SZ)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安徽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32号)。

经核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督促公司董监高和财务人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人员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依法履行信披义务,平稳处置化解风险,稳健开展日常经营,安徽证监局将对公司重大事项持续保持高度关注,并将继续开展相关核查,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如果对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