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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创新(600555.SH)子公司递交民事起诉状 请求判令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立即偿付欠款4.45亿元及利息、逾期利息及违约金等

2019年11月29日 22时14分

格隆汇11月29日丨海航创新(600555.SH)公布,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获悉,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景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景运”或“原告”)近日向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即《民事起诉状》所称“贵院”,或“嘉兴中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请求判令被告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立即偿付原告欠款人民币约4.45亿元及欠款利息、逾期利息及逾期还款违约金,被告北京天度益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融正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与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合称“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嘉兴中院已受理上述案件【(2019)浙04民初177号】。

同时,海南景运向嘉兴中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被告银行存款人民币约5.52亿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或财产性权益。嘉兴中院已出具《民事裁定书》【(2019)浙04民初177号】,查封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九龙山海洋花园海滨公寓的住宅共722套(其中331套为轮候查封)。查封期限三年,自2019年11月20日至2022年11月19日止。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立即偿付原告欠款人民币约4.45亿元;

2、判令被告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截止至2019年9月28日的欠款利息人民币约7987.59万元(按年10%计算,后附利息计算表);

3、判令被告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自2019年9月2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产生的逾期利息(以欠款本金人民币约4.45亿元为基数,按年10%计算);

4、判令被告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截止至2019年9月28日的逾期还款违约金人民币约2675.298万元(按日万分之三计算,后附违约金计算表);

5、判令被告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自2019年9月2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产生的逾期还款违约金(以诉请第一项、第二项之和人民币约5.25亿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计算);

6、判令被告北京天度益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融正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第1、2、3、4、5、6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7、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因目前本案尚未开庭,故公司暂时无法对该诉讼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判断。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