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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雁(600698.SH):天雁有限收到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退税497.64万元

2019年11月29日 18时36分

格隆汇11月29日丨*ST天雁(600698.SH)公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湘税通【2019】11192号)、《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衡税通【2019】10292号)的文件批复,分别核准减免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天雁有限”)城镇土地使用税409.74万元、房产税87.91万元,天雁有限于2019年11月29日收到上述款项共计497.64万元。

上述款项属于公司先缴后退的税款,按照款项性质,天雁有限作为冲减当期应交税费的会计处理,减少当期营业税金及附加并增加当期利润497.64万元,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