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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光(002147.SZ):新光集团破产重整案以共益债务形式新增借款方案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2019年11月27日 17时09分

格隆汇11月27日丨ST新光(002147.SZ)公布,2019年11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光集团”)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对《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以共益债务形式新增借款方案》进行了表决。

2019年11月26日,公证机构浙江省金华市公信公证处对上述会议表决结果进行了公证,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新光集团职工代表对上述表决结果的复核与公证履行了监督职责。

2019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光集团书面通知,上述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614人同意,占出席会议债权人人数的83.08%,同意人数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26,653,876,109.25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7.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以共益债务形式新增借款方案》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