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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龙力(002604.SZ)及相关当事人受到深交所公开谴责处分

2019年11月26日 21时56分

格隆汇11月26日丨*ST龙力(002604.SZ)公布,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经查明,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龙力”)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违规对外提供担保,违规使用募集资金,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不及时,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信息披露违规,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和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程少博,董事、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高卫先,时任财务总监刘维秀,时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高立娟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程少博、高卫先、刘维秀、高立娟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统一由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人。

对于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就本次公开谴责处分事项向公司全体股东及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公司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召开致歉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