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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碱化工(600618.SH):董事总经理张伟民误操作 致短线交易及超比例减持

2019年11月22日 18时19分

格隆汇11月22日丨氯碱化工(600618.SH)公布,公司董事总经理张伟民于2019年4月30日—2019年5月6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买卖公司A股股票。

2019年4月30日,公司董事总经理张伟民股票帐户卖出公司股票1万股,成交均价为9.15元/股;2019年5月6日,公司董事总经理张伟民股票帐户买入公司股票1万股,成交均价为9.20元/股。

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8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同时违反了《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构成超比例减持;也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7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未能尽到交易报备及预披露责任。

依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应收归公司所有。按照此次张伟民六个月内卖出又买入公司股票计算,上述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

经与张伟民确认,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亲属操作失误造成,其本人已认识到此次交易违反了有关规定,并就此次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同时承诺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加强对其亲属及股票账户管理,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经公司核查,张伟民股票帐户的上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公司信息披露的敏感期内,亦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已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并要求各相关人员自身及其亲属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