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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 *ST凯瑞(002072.SZ)遭证监会处罚

2019年11月18日 17时43分

格隆汇11月18日丨*ST凯瑞(002072.SZ)公布,2019年11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事项(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71519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19号。

经深交所查明,当事人凯瑞德;时为凯瑞德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联模;时为凯瑞德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张彬;时为凯瑞德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刘书艳;时为凯瑞德总经理谢曙;时为凯瑞德独立董事张林剑;时为凯瑞德独立董事赵伟;时为凯瑞德监事会主席饶大程;时为凯瑞德监事程万超;时为凯瑞德监事刘滔存在未按照规定披露与阿克苏信诚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重大诉讼;未按照规定披露与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之间的重大诉讼的违法行为。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凯瑞德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吴联模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张彬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对刘书艳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对谢曙、张林剑、赵伟、饶大程、程万超、刘滔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