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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凌(000893.SZ)10月8日复牌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证券简称变为“东凌国际”

2019年09月29日 17时12分

格隆汇9月29日丨*ST东凌(000893.SZ)公布,公司于2019年5月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9〕第41号),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共同对其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和回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本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已消除的,公司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22日对公司调整后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重新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19】第0931号),另外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19】第0956号),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消除且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期末净资产均为正值。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2018年度业绩情况,已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公司提交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9930日停牌一天,2019108日开市起恢复交易并撤销退市风险警,证券简称由“*ST东凌变更为“东凌国际”,证券代码“000893”保持不变,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