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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证券(600909.SH):法院裁定拍卖蒋九明所持顺威股份3000万股

2019年09月19日 21时48分

格隆汇9月19日丨华安证券(600909.SH)公布,2016年8月5日,公司作为“安兴23号”的管理人,代表“安兴23号”与蒋九明签订了编号为HAZG-QHKY-201601-1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后因蒋九明违约,2018年1月19日,根据《华安理财安兴23号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约定,按照“华安理财安兴2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指令,公司作为管理人代表“安兴23号”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被告蒋九明违反《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2018年7月27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18)皖民初8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蒋九明偿还融资本金、利息、违约金及相应诉讼费用。蒋九明不服判决,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8年12月26日作出(2018)最高法民终1207号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涉案金额约9.25亿元。

2019年3月25日,安徽省高院以(2019)皖执23号执行裁定书将本案指定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执行。

公司近日收到《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皖8601执193号之一),裁定如下:拍卖被执行人蒋九明持有的顺威股份(002676.SZ)3000万股。

公司作为“安兴23号”的管理人,按照《华安理财安兴23号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仅严格遵照委托人的指令处理“安兴23号”事务,该资产管理计划对债务人蒋九明的债权权益实际归属于委托人所有,故本案件的最终诉讼结果由委托人实际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