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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用(000421.SZ)引入上海盛炯合作开发南京江宁滨江地块

2019年09月19日 17时14分

格隆汇9月19日丨南京公用(000421.SZ)公布,全资子公司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北盛业”或“甲方”)于2019年8月29日参加了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拍,以8.65亿元竞得编号为NO.2019G54土地使用权。

中北盛业拟与上海盛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盛炯”或“乙方”)签署《关于南京市NO.2019G54地块项目之合作开发协议》,共同设立南京北盛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甲方认缴注册资本1200万元,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60%,乙方认缴注册资本800万元,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40%。双方约定,由甲方于2019年9月29日前,将NO.2019G54地块受让人变更为项目公司,并在前述变更手续完成后,由项目公司在项目地块上开发建设住宅项目(“项目”),甲乙双方基于项目公司及项目开展合作。

甲乙双方确认,项目运营所需资金峰值预计为9.4880亿元,包括:土地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交易公证费、土地契税、项目建设启动资金等。由甲乙双方(或各自关联方)按照持有项目公司股权比例通过缴付认缴的注册资本金及提供股东借款的方式向项目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其中甲方应承担5.6928亿元资金支持,乙方应承担3.7952亿元资金支持。双方明确,甲乙双方各自向项目公司中,除各自认缴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以外的资金,均以甲方、乙方向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方式提供,年利率6%。甲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1.35亿元及项目公司设立前已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交易公证费自缴纳之日起计为项目公司的股东借款并开始计息。

综上,按照同股同权的原则,中北盛业拟对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5.5728亿元股东借款;上海盛炯拟对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3.7152亿元股东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