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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欣食品(002702.SZ)拟聘任大华所为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019年09月15日 16时36分

格隆汇9月15日丨海欣食品(002702.SZ)公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9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考虑公司具体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需求,拟终止与华兴所的合作。由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拟聘任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和市场价格,与大华所协商确定具体报酬。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华兴所进行了沟通。公司对华兴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